我觉得自己像个傻瓜。我竟然认为很多人更愿意使用电脑剪辑家庭录像,而免费音乐共享软件Napster才是全世界网民的焦点。
——乔布斯谈革命性产品iTunes的设计原点
乔布斯说出以上这番话是因为起初苹果公司打算组建一个应用软件部门,推出iMovie等信息视频产品,以便将麦金塔电脑打造成“信息生活”的中心,从而进军数字娱乐产业。然而,免费音乐共享软件Napster的风靡,给了乔布斯当头棒喝。乔布斯迅速调整策略,把方向定为音乐领域。2001年,苹果公司推出了音乐软件iTunes,声称它的主要功能为“扒歌、混制、烧盘”。此举得罪了不少音乐业的巨头,因为,苹果公司没有自己的音乐部门,所有这一切都助长了盗版风潮。
iTunes大获成功后,乔布斯并没有就此满足,他又开始了新的思索:虽然在电脑上存储及播放音乐很棒,但如果有一个类似随身听的便携式存储器播放音乐岂非更妙?2001年初,苹果的工程师开始着手实现乔布斯的这一想法,对iTunes的设计进行更改。他们为新的设备设计了一个小型操纵系统,并开发出像iTunes一样适于消费者存储、检索音乐的操作界面。于是,轰动全球的iPod横空出世。2001年10月iPod发布时,外界并不看好其市场前景。但是,2002年,售价399美元的iPod的销量直线攀升,一年内售出160万台相关产品,较前一年有超过100%的高增长。这一切都得归功于乔布斯当机立断调整设计方向,因为他深知:设计的原点是消费的需求,而不是以公司为中心的传统制造。
再来看看iMac电脑。苹果推出的iMac系列电脑实际上只是一台普通的电脑,并非什么革新性的产品。但iMac系列电脑一上市,就风靡全球,受到消费者热烈欢迎。其实,从性能上来讲,iMac系列电脑根本不会比它的前任好到哪儿去。但是,乔布斯敏锐地抓住了对当时消费者来说最有吸引力的一点作为卖点:“iMac是世界上最容易连接网络的电脑”,再加上iMac五颜六色的外观,这些应用上的创新直接击中了消费者的心房,让消费者更加倾向选择iMac。如果没有这些卖点,仅仅靠推销技术,那么,可以想象,iMac或者根本没有市场。实际上,市场上的消费主力军大多不是专业人士,他们根本不关心一件产品应用的技术有多高深,他们想要的只是符合他们心意的产品。所以,较专业的人士比较喜欢微软的PC,而大多数消费者却愿意选择像“傻瓜”照相机那样简单的苹果iMac。
从以上的事例中我们可以发现,乔布斯的应用创新模式是建立在完美的用户体验这一基础上的。为消费者提供最好的体验,产品自然会得到消费者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