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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转发微博者一人将送一台iPhone4s?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8-08 13:52:30    来源:杭州日报    评论:0
导读

    奥运期间,好多企业和个人在自己微博上许诺送IPAD、IPHONE。这样的许诺有法律效力吗?连日来,有不少读者打来电话询问。 

  

 

  “奥运期间,好多企业和个人在自己微博上许诺送IPAD、IPHONE。这样的许诺有法律效力吗?”连日来,有不少读者打来电话询问。

  昨晚,记者在新浪微博上查找,发现这类微博还真不少。微博的格式,大致是:“奥运会上,若XXXX,关注并参与转发本微博的,一人送一台XXX。”。这其中,有的还是加V的微博账号,也有杭州的企业。

  “这类微博,有点像警方平日里发的案件的协查悬赏通告。如果有人按要求做了,就可以获得相应奖品。”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忠涨表示,这类微博是有法律效力的。

  “因公司大量库存!假如本届伦敦奥运会结束时,中国代表队还能在金牌榜上排名第一,现决定:参与转发本微博并关注@华腾通讯的一人送一台iPhone4s。绝不食言,说到做到,中国加油!” 8月5日,一个名称为“华腾通讯”的微博账号发布了这则微博。数据显示,截至昨晚,已经有超过20万人转发了该条微博。

  记者搜索发现,发布这类微博者,有的还是加V的实名微博账号。比如账号为“杜均”的微博,认证信息是“康盛创想社区运营主管杜均”,其微博上许诺的内容和“华腾通讯”的差不多。值得一提的是,这其中还有杭州的企业。一个名称为“CGER官网”的经过新浪机构认证的微博账号也发布了类似微博。根据其网站许可证号,记者查询获悉,该网站主办单位是杭州某品牌策划有限公司。

  有戏剧性的是,之前发布“若‘中国金牌榜第一’,一人送一台nexus7”的面包圈网官方微博已发布微博公开道歉。有的人则已经直接删除自己曾经发布的类似微博。

  对此,8月6日,新浪微博管理员发布声明:“伦敦奥运以来,不断有人将金牌排名、选手夺金数量作为馈赠奖品的前置条件,发布带有欺骗性质的活动 (如:若中国队金牌第一,一人送一份奖品),以骗取网友关注。为维护网友权益,站方对发布此类信息且被举报较多的用户予以禁言禁被关注15天。此后,站方将推出关于活动的管理规定,治理此类欺骗行为。”

  律师说法

  有的人可能只是开个玩笑。不过按律师的说法,这类玩笑开不得。事实上,有不少企业或机构,是想借此营销自己企业,提高知名度。不过,这其中相关的法律责任不可小视。以“华腾通讯”的微博为例,根据转发的人数,及其粉丝数,若要送iPhone4s,所需金额大概8亿元左右。

  或许正因为如此,面包圈网官方微博急忙发布微博公开道歉。然而,根据合同法一十七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既然人家收到了,并已经做了,就无法撤回了,道歉也没用。”王忠涨分析说。

  “这类微博是针对特定对象的。如果有人按要求履行后,对方不给礼品,则可以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方应承担其在微博中所约定的责任。”王忠涨表示。

  对此,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慧也明确指出:“合同达成的过程即是一方发出要约一方发出承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若微博内容明确了获赠iphone4s途径与方式,并保证‘绝不食言,说到做到’,已经符合了要约所要求的‘内容具体明确’及要约者‘愿受其约束’的法律特征。网友依要约转发并关注该微博,属于承诺。一旦承诺,则该赠予合同即达成。”

  “如微博发布主体食言,则属违约。 这与是否加V没有关系,如果是被人冒充发言的,那么属于效力待定,需要得到权利人的确认。”李慧表示。

 
关键词: 转发 微博 iPhone4s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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