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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营改增”试点取得减税效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05 09:39:04    来源:东方网     评论:0
导读

  东方网11月3日消息:据《东方早报(博客,微博)》报道,昨天,部分市政协委员视察了静安书城、上海天地软件创业园有限公司、上

  东方网11月3日消息:据《东方早报(博客,微博)》报道,昨天,部分市政协委员视察了静安书城、上海天地软件创业园有限公司、上海灵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听取了市委宣传部汇报并座谈。据介绍,今年上半年,文化创意企业缴纳增值税23亿元,占全部试点行业增值税收入的21.9%,试点总体取得减税效果。

  据介绍,今年1月1日起,文化创意产业中广告服务、会展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等部分门类纳入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试点文化创意企业数量占全部试点企业比重接近1/4。

  据了解,2011年,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实现总产出6429.18亿元,比上年增长16.9%;实现增加值1923.75亿元,比上年增长13%,高于全市GDP增幅4.8个百分点;占上海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0.02%,比上年提高0.27个百分点;对上海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5.5%。

 
关键词: 文化 试点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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