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加强处方药销售管理专题会议,要求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从四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维护消费者用药的合法权益,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
一是强化处方药经营行为监管。药品零售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凭处方销售抗菌药物、婴幼儿处方药、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处方药。销售处方药品时,药师必须在岗做好安全用药咨询服务,并严格按规定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调配、销售。药师不在岗,应当及时挂牌告知,并暂停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二是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从制度上解决当前影响处方药监管的问题,把处方药监管与药品经营许可准入、变更,GSP认证等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建立健全有效的处方药监管机制和查处机制,形成制度化的处方药监管长效机制。
三是加大安全用药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对抗菌药物等处方药销售的监管,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企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意识,促进药品分类管理实施到位。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滥用抗菌药物的危害,提高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引导消费者合理用药。
四是抓好监督检查。在全市范围内对零售药店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一次处方药销售行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抗菌素、婴幼儿处方药、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凭处方销售情况;驻店药师配备及在岗履职情况;药品分类管理情况等。检查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依照《药品管理法》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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