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厦门市湖里法院获悉,今年一月以来,新收诈骗案件10件,其中婚恋诈骗3件。故意伤害案件共25件,因婚恋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3件,占比12%,其中两起案件致被害人重伤。
案例一:2006年6月初,芦某君通过QQ交友中心认识被害人小美(化名),芦某君谎称自己系艺人,从事模特及歌手工作,骗取小梅的信任,后编造“朋友出事急需用钱”、“个人还债”、“要购置房产与小美共同居住”等虚假事实,骗取小美共计208900元。法院在审理之后判决被告人芦某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案例二:2012年7月至9月,被告人陈某参谎称其是在香港六合彩公司工作的香港人“陈阳辉”,通过网络认识被害人萧萧(化名)并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后以借钱、承诺购买六合彩包中为由骗取萧萧钱款共计人民币404000元。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陈某参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案例三:2012年11月7日,被告人魏某林因小陈(化名)纠缠其女友,遂持刀将小陈砍成重伤。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湖里法院提醒众多女性网友,在多数婚恋诈骗案件中呈现几大新特点。一是被告人以婚恋网站交友为途径,以虚假身份信息与被害人建立恋爱关系,以投资、生意失败急需资金、信物礼金等理由,骗取被害人钱财;二是被害人多为30到40岁左右的单身或离异女性,被告人利用此类女性渴望建立婚姻家庭的心理行骗;三是涉案财物数额较大,少则几万元,多则高达几十万元,如受害人萧萧被骗四十余万元;四是同一案件往往有多位受害人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