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于女士把摇号购车指标借给朋友购车,朋友驾车肇事,被判赔偿7.6万余元,于女士负连带责任。本案的于女士,因违反限购政策也会存在过错,很可能会成为最终承担赔偿责任的人,得不偿失。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 通讯员黄硕)于女士把摇号购车指标借给朋友购车,朋友驾车肇事,被判赔偿7.6万余元,于女士负连带责任。
近日,事故中的受害者申请法院强执,于女士支付了7.6万余元,为履行判决“买了单”。
司机车主一同成被告
交通事故发生在2011年11月14日10时。
当时,古先生驾驶自己购买的小轿车在朝阳区朝阳北路时,将尹女士及怀抱的1个月的外孙女撞倒。经交通队认定,古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后,尹女士就医被诊断骨折,后接受手术,共花费4.3万余元。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尹女士生活不能自理3个月。
事后,古先生曾赔偿3万元。
尹女士发现,肇事车车主是于女士。于是,将古、于告上法院,索赔医疗费、误工、护理、伤残、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9.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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