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中国国内免费供求贸易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热点聚焦 » 正文

女子借指标给朋友购车对方肇事 受牵连赔7.6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21 08:18:19    评论:0
导读

  【核心提示】于女士把摇号购车指标借给朋友购车,朋友驾车肇事,被判赔偿7.6万余元,于女士负连带责任。本案的于女士,因违反

  【核心提示】于女士把摇号购车指标借给朋友购车,朋友驾车肇事,被判赔偿7.6万余元,于女士负连带责任。本案的于女士,因违反限购政策也会存在过错,很可能会成为最终承担赔偿责任的人,得不偿失。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 通讯员黄硕)于女士把摇号购车指标借给朋友购车,朋友驾车肇事,被判赔偿7.6万余元,于女士负连带责任。

  近日,事故中的受害者申请法院强执,于女士支付了7.6万余元,为履行判决“买了单”。

  司机车主一同成被告

  交通事故发生在2011年11月14日10时。

  当时,古先生驾驶自己购买的小轿车在朝阳区朝阳北路时,将尹女士及怀抱的1个月的外孙女撞倒。经交通队认定,古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后,尹女士就医被诊断骨折,后接受手术,共花费4.3万余元。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尹女士生活不能自理3个月。

  事后,古先生曾赔偿3万元。

  尹女士发现,肇事车车主是于女士。于是,将古、于告上法院,索赔医疗费、误工、护理、伤残、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9.2万余元。

  编辑:

 
(文/小编)
免责声明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news.shangjiaku.cn/show-171748.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冀ICP备10017211号-20

冀ICP备20220015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