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政府合理引导、企业自愿参与”的原则,重点联系企业按运输旅客、散杂货、集装箱、化工品、油品、液化气分类选择确定,在其运输货种领域均具有一定的运力规模和代表性。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及经营范围的变化情况,重点联系企业名单将会适时调整。
重点联系企业将按月度填写两岸航运生产和景气情况调查表,向交通运输部报送两岸运输生产和经营情况,并提出产业政策、运力调控、价格等市场行为监管、运输安全等方面的建议。
另悉,交通运输部修订了《两岸海上直航运量统计报表制度》,经国家统计局批准,自4月1日起实施。统计报表共有集装箱班轮、旅客班轮、不定期船运营三种,由两岸航运公司直接或委托代理公司报送。
来源:中国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