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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家族公司 虚假诉讼被罚十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27 08:52:39    评论:0
导读

为让祖父创建的公司逃避欠款刘某制造虚假诉讼以家族公司向自己还款的方式逃避债务  本报讯(记者章程通讯员郑帆、黄华妍)为使祖

为让祖父创建的公司逃避欠款 刘某制造虚假诉讼以家族公司向自己还款的方式逃避债务

  本报讯 (记者章程 通讯员郑帆、黄华妍) 为使祖父和父亲一手创建的公司免遭倒闭的命运,“富三代”刘某伪造自己与家族公司存在200多万元借款协议和对账单据,企图骗取法院判决,以逃避公司应负债务。“偷鸡不成蚀把米”,记者昨日获悉,刘某不仅被法院最终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于其采用虚假诉讼手段规避债务的行为,法院决定罚款10万元。死人依然是法人?

  2010年9月,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澳嘉公司偿还其借款200多万元及利息。经法院一审后,判决刘某胜诉。但在2011年6月,案外人富阳鼎顺公司却向黄埔区检察院申诉,称刘某经营的澳嘉公司为逃避其欠款,伪造证据虚构债务进行虚假诉讼,以致其状告澳嘉公司还款后该公司已无余款承担债务,损害其合法债权。 

  据检察官调查,果然发现事有蹊跷,一方面澳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某安于2004年就已死亡,但工商登记和对外宣传资料上却仍然显示其是澳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刘某正是刘某安的孙子。与此同时,刘某状告澳嘉公司欠款一案,在庭审中争议极小,澳嘉公司既自认“借款”事实,又拒绝调解,但却不提出实质性的辩解理由。更为蹊跷的是,该案诉讼时间与富阳鼎顺公司状告澳嘉公司的时间非常接近,存在转移财产的嫌疑。 

  孝心蒙蔽守法心

  检察官展开调查,最终证实刘某虚假诉讼的事实。 

  为进行虚假诉讼,刘某可谓费尽心思,不仅伪造了完备的借款协议、对账单、催收函等全套证据,还专门用不同质地的纸张打印。在诉讼中为骗取法官信任,澳嘉公司又坚持不调解,这些都给法院查清事实设置障碍,使刘某得以顺利骗取法院的生效判决。

  刘某供述,澳嘉公司系刘某祖父刘某安和父亲刘某荣创建的公司,为了让澳嘉公司逃避欠款、不致倒闭,刘某遂想出了伪造证据制造虚假诉讼,想以澳嘉公司向自己还款的方式来逃避债务。 制造虚假诉讼被罚 

  本案经广州中院再审,查明澳嘉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安系刘某祖父,刘某自2007年起开始经营澳嘉公司,即澳嘉公司实际经营者系刘某本人。另查明,刘某为逃避债务,利用其实际经营澳嘉公司的便利,伪造其与澳嘉公司签订的借款协议、对账单等重要证据,进行虚假诉讼,妨碍法院公正审理此案。广州中院再审后判决撤销原判,驳回刘某诉讼请求。据悉,这也是新民诉法实施后,广州改判的首宗虚假诉讼案件。 

  对于刘某采用虚假诉讼规避债务,损害第三方债权人的行为,黄埔法院根据新民诉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其罚款10万元。 

 

以上内容来自: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yfs001]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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