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两会代表、委员表示平台型电商存在税收漏洞,建议对其征税。恰巧的是,国家税务总局3月7日公布了《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办法出台后“网络发票”就被多方解读为“网购发票”。
它与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纸质发票的区别在于,传统纸质发票一般为三四联,且纳税人每个月均需到税务机关将发票核销。而网络发票更节约成本和时间,一般只有一联,也有利于实现无纸化办公;同时通过网络连接来完成发票领购、配号、开具等事宜,即刻生成即刻查验真伪,操作简单,节约人力物力成本;另外网络发票的数据均存储于税务机关的中心服务器内,从根本上还能杜绝假发票泛滥的问题。
今年2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网络发票管理办法》,暂定4月1日开始实施。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苏宁云商集团CEO张近东与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董事长王填直指平台型电商存在税收问题,并建言应对电商征税。而当“网络发票”“电商征税”这两个信息串联在一起之后,不少人将网络发票误读为网购发票。
不少以淘宝卖家为主的中小型店主更表示,如对网店征税,今后网购的费用或将增加,而这些成本最终也会转嫁给消费者。
(谢睿)来源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