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绿色节能保温材料市场目前现状乱中有序,就目前市场行情看来,亟待规范整顿。近年来,我国多地相继发生建筑外保温材料火灾,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由此引发的火灾已呈多发势头。
保温与防火,需要统一的双方,近年来却打架不断。各地政策部门对保温防火材料的规范相当重视,2013年以来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关行业标准来规范市场,但效果似乎远没有那么明显。
公开资料显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2年年底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和推荐性国家标准GB/T29416-2012《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试验方法》于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要求阻燃性能低的保温板材将难以获得B1级评定,地方政府仅允许使用不低于B1级材料是大趋势。此后,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公安厅2013年10月份联合出台最严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规范。要求当建筑高度大于等于50米时,其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目前实施的燃烧性能分级和防火性能实验方法,收紧了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网口,同时也引发业界新争论。
现在几个大规范都在往前走着,但都没有出台,包节能材料协会常务副会长胡小媛表示,关于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规范,没有一个尺子去量,只能是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反正现在怎么用的都有。外墙保温材料行业较为混乱,比如缺乏针对产品具体应用的技术规范,目前主要按照46号文执行。但也不完全是,各地怎么做的都有。
46号文指的是2009年9月公安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其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
随着2010年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发生1115大火,2011年春节期间沈阳皇朝万鑫大厦大火,外墙保温材料更高的防火要求提上日程。2011年3月,公安部消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65号文,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2012年12月风向再变,公安部消防局下发《关于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终止执行65号文。
从46号文到65号文,再到350号文的下发,相对应的材料选择,从B级到A级,再到B级,短短4年间,我国外墙外保温市场经历了几多起伏。可以说,政策的混乱出台以及模糊导向,给本来就处在混乱中的外墙外保温市场着实添了把火。在业内人士看来,以文件这种行政命令的形式规管专业领域问题,应该是一种临时措施,专业领域的技术问题交给行业内的技术规范来解决,无疑更科学合理。
对于外墙保温防火,住建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副总工、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副秘书长杨西伟日表示,通过防火隔离带以及对不同建筑高度采用不同保温材料,可以大幅降低火灾发生的可能性。他认为,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从欧洲的经验来看,合格的EPS(膨胀聚苯板)外墙保温材料的寿命可以达到40年以上。与墙体保温隔热材料有关的火灾事故发生在施工阶段的约占85,建成后火灾发生几率较少。另外,相关标准对保温材料的要求也愈发全面,保温、防潮、抗拉拔、抗冲击等,而且要注重系统解决方案以保证质量。
据了解,在整个建材工业体系中,也许很难有一个分支能像外墙外保温材料这般错综复杂,甚至连一个明确的产业政策都难以统一和维系。究其症结,还归于在现有综合实力下,外墙外保温材料的效能很难两全。是要兼顾建筑节能保温,还是完全向消除消防隐患倾斜?在多数人看来,这是一道无解难题。也正因如此,我国外墙外保温市场混乱不堪,企业大多处于盲从阶段。在这场争论中,到底哪种材料能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中占据绝对优势,目前还无法下结论,没有一个外墙保温材料完全主导市场,建筑外墙保温系统需综合协调材料的保温性与防火性、施工技术等因素。但从长远的发展目标来看,现有无机保温材料研究重点应放在减少生产过程中能源的消耗、限制灰尘和纤维的排放、减少黏结剂的用量。有机保温材料研究重点应放在找出更合适的发泡剂,改进材料的阻燃性能和降低材料的生产成本。
目前,无论是从技术、企业还是市场环境方面来看,我国保温材料市场仍然存在许多盲区和空白。这不仅凸显了我国建材市场发展的不平衡,也对我国建筑消防理念与建筑节能技术提出了新的命题。外墙保温材料主要的特点是防火,阻燃,耐碱性,防腐,抗裂,隔热效果好等。而且外墙保温材料在施工时简单,易行。对于保温材料生产厂家来说,目前主要是要积极开发节能环保、性能优越的阻燃型和保温效果好的外墙外保温材料。但就目前我国外墙保温建筑行业来讲,可以说绝大多数的外墙保温材料都是可燃型的。所以开发新型的外墙保温材料也面临着很大的商机与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