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31日发布通告称,51家企业因在69种保健酒、配制酒中违法添加西地那非(俗称“伟哥”的药品成分)等化学物质,并在产品名称、标识、标签上明示或暗示壮阳、性保健等功能,现已被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并召回全部在售产品。
初步查明,违法添加西地那非的有15家企业27种产品,包括吉林伊通满族自治县宇田鹿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鹿鞭酒、鹿血酒、鹿茸酒、鹿筋酒、鹿尾酒、鹿茸血酒、鹿心血酒、鹿尾鞭酒;烟台鑫达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神力源养生酒、鑫达神力源酒;河南省汝阳县杜康泉酒厂生产的玛卡爽三天酒等。
违法添加他达拉非、硫代艾地那非、伐地那非、红地那非等(均为与西地那非类似的化学物质)的有5家企业7种产品,辽宁桓仁五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帝春酒、阳春酒;四川省东圣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古御堂养生酒、古御堂虫草养生酒等。
通告称,还有35种涉嫌违法添加西地那非、达拉非、硫代艾地那非、伐地那非、红地那非等化学物质的产品正在调查中。
食药监总局要求上述生产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就地封存违法产品,召回全部在售产品,并将去年以来生产、销售数量及销售流向报告当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由于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上述企业中的19家企业被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犯罪侦查。
通告指出,所有保健酒、配制酒经营者应对其所销售的产品进行全面自查,发现上述产品一律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对继续经营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组织开展保健酒、配制酒生产经营专项监督检查,彻底查清违法产品生产源头和违法添加化学物质来源,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食药监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购买和饮用本通告公布的相关产品,发现违法添加线索的,可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12331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