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介绍说,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2月份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2.4%,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8.1%,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5.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4.2%。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提高9.9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下降1.3个百分点。
第一批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3.1%。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74个城市中,2月份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10个城市依次是乌鲁木齐、邢台、保定、衡水、银川、郑州、邯郸、济南、宿迁和徐州;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10个城市依次是拉萨、惠州、海口、厦门、东莞、肇庆、福州、江门、中山和深圳。
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2.1%,秦皇岛、张家口、承德、北京和天津5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80%至100%之间,沧州、唐山和廊坊等7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50%至80%之间,衡水市的优良天数比例不足50%。
北京市优良天数比例为82.8%,出现重度污染2天,未出现严重污染。北京市PM2.5月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3.2%,环比下降35.3%。
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9.3%,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