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控烟条例》在经过一年多的意见征求后即将出台,据悉,《条例》最初征求意见稿中的“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全面禁烟”,现已被修改为“餐厅、酒吧、咖啡厅、茶楼、歌舞厅、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可以设吸烟区”。对此,曾参与《条例》起草专家表示,“非常震惊,没有想到倒退这么厉害。”
张敬东(哈尔滨市控烟办主任):只有全面无烟立法,才能有效开展执法,国家在制定控烟法律的时候不能放水,不能开口子。
@长江日报:如果上述《控烟条例》修改内容属实,无疑是令人非常震惊的“倒退”,这意味着,修改后的《条例》将从此前意见稿的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沦为一种事实上的“部分禁烟”。
王陇德(全国人大常委):一旦条例最终采纳了“选择性禁烟”,允许餐厅、酒吧、咖啡厅等娱乐场所设吸烟区,《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将陷入尴尬境地,取得的初步成效也将被打击。
朱玉岭(北京市餐饮协会副会长):如果国家控烟立法征求我们这些服务业一线人员的意见,我们期待国家控烟立法能够充分借鉴北京已经取得的全面禁烟试点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