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说,泰旅游部门此次修订法规是为了推动旅游业进一步提供高质量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其中最大的调整之一,是要求泰各地旅行社根据旅游区及当地消费水平,制定相应的最低团费标准。
重新修订的《旅游业及导游注册法》一旦获得司法批准,违法收取比最低团费更低费用的旅行社将受到严惩。
泰国旅游业部分人士对此发出抱怨,认为此举在世界范围内也属罕见。他们认为,不同旅游市场的需求不同,很难制定最低旅游团费。况且“零团费”和“低价团”问题形成原因复杂,仅靠制定最低价格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
中国驻泰国大使馆领保处工作人员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中方一直在推动并携手泰国旅游部门解决“零团费”和“低价团”问题。27日,我驻泰使馆发布了专门针对“低价团”的提示信息,提醒拟来泰旅游的中国游客选择信誉良好、资质齐备、守法经营的组团社;参考合理价位报团出行,切勿只考虑价格而忽略风险,对低报价,尤其是明显低于旅行成本的报价,要格外小心,保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