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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人受高息诱惑被骗2亿元 骗子花两年建立信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25 08:37:02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曾毅     评论:0
导读

文/广州日报记者曾毅 通讯员梁晓茵、陈璐摄影报道一个长相朴实、中等身材的中年男子简某,从2012年开始以高利息,高回 报为诱,到

文/广州日报记者曾毅 通讯员梁晓茵、陈璐摄影报道

一个“长相朴实、中等身材”的中年男子简某,从2012年开始以“高利息,高回 报”为诱,到2015年非法“吸金”超过2亿元人民币,涉案的受害者超过200人。昨日顺德警方对外通报,成功侦破了这起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嫌疑 人简某已被起诉,至今警方仍在努力为陆续前来报案的群众收集资料,尽可能为其挽回损失。

206人受高息诱惑被“吸金”超2亿元

去 年7月2日,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大良派出所接到事主陈某(男,53岁)、易某(男,62岁)报案,称位于大良街道碧溪路附近一家名为“蕴裕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涉嫌非法集资,陈某、易某在2014年分别向其法人代表简某投资284万和200万元人民币,但对方在约定期限内只分别支付了利息40万元和21万 元,未能按时归还本金。

接报后,顺德区公安局迅速组织专项小组展开调查,由于涉案金额巨大,为防止嫌疑人逃跑,7月3日,警方主动出击,将嫌疑人简某(男,44岁,广东顺德人)抓获,并对佛山市顺德区蕴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予以立案侦查。

经 警方调查发现,2012年3月9日,简某独资注册成立佛山市顺德区蕴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其亲自担任董事长,并聘请了相关的财务人员和法律顾问。起初,简 某以其公司需融资运作为借口,承诺以每月投资本金的3%至6%高额利息公开向社会群众吸收存款,与群众签订《借款协议》,并让某律师事务所出具《见证 书》,以取得群众信任。一些参与投资的群众在尝到了高额利息的甜头后,继而又向其亲戚、朋友介绍该项投资。

直到2014年10月份,简某经营的蕴裕公司出现资金链断裂,无力按协议给现有投资人还本付息。为了不让事情败露,简某只好拆东墙补西墙,打着“筹备公司上市,发行内部优先股”的旗号,变相地继续吸收公众存款。

据蕴裕公司提供的《吸存资本表》显示,至去年2月止,简某共向易某、陈某、周某等206人高息吸存金额累计约2.03亿元;据蕴裕公司提供的《还本付息流水表》不完全统计,简某共向客户支付本息约1.86亿元,但连本带息还欠客户款1700万元。

据悉,易某挪用的资金部分用于蕴裕公司运作(共开设了花木工程有限公司、农庄、贸易有限公司、茶艺馆、美容用品有限公司等企业),以及用于其个人及妻子购买商铺、房产、车位等。目前,警方冻结了简某及其妻子名下商铺3间、7个小汽车车位、9个摩托车车位。

今 年3月10日,该起非法集资案在顺德法院开庭审理。由于受害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案情较为复杂,至今警方仍在努力为陆续前来报案的群众收集资料。据 悉,截至今年8月,依然陆续接到群众报案,至今共接到110名事主报案,其中周女士投资金额最多,高达1000万元人民币。

布局深:

两年布局建立“公司信誉”

此 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最大的特点就是,嫌疑人简某维持了两年的“信用”。根据办案民警介绍,简某承诺的每月“3%至6%高额利息”,从2012年3月开 始一直坚持“承诺”,足足实现了两年,这也造成他非法募集2.03亿元,被抓获时支付本息高达1.86亿元,最终“账面获利”是1700万元。

根 据警方调查,在2015年简某不再遵守所谓“承诺”,向外借款都是“赤裸裸的霸占”,而积累的两年多所谓的“公司信誉”,也在这个时候发挥作用,使更多人 受骗,易先生告诉记者,“当时简某告诉我,要拿回本金可以,你拉其他人下水,我就可以还你钱。”易先生说道:“这个时候显然他要‘放大招’,骗更多的钱, 感谢顺德警方及时介入,不然受害人的损失更多。”

套路多:

“走访公司”“见证”一起来

易先生告诉记者,他与简某相处多次,“他之前做保险的,口才非常好,很有煽动性,一感觉你怀疑,马上进行补救,打消你的怀疑。”

除了 口才外,简某还有很多“套路”,其中一个就是成立了美容健康公司、沐足所、休闲农庄等,在骗取借款前,先带人参观公司,“展示实力”;到了借款阶段,还聘 请专业律师进行“见证”,“规范借款合同”,给人一种法律上的“信任感”;最后,还会请客人沐足,吃饭,联络感情等,最终达到非法吸取存款的目的。

 

 

 
(文/曾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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