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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职业索赔人专买问题食品 年赚十万多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1-25 22:59:33    来源:长江商报    评论:0
导读

  昨日,一名男子走进雄楚大道某超市,径直来到酱制品柜台前。他从货架上拿起一瓶酱油,边看边旋转瓶身,然后放下,再拿起一瓶

  昨日,一名男子走进雄楚大道某超市,径直来到酱制品柜台前。他从货架上拿起一瓶酱油,边看边旋转瓶身,然后放下,再拿起一瓶料酒,又放下……每一种产品在他手上停留不超过一分钟。

  他的双眼紧盯的不是食品口味,而是产品的包装、生产日期、标识“扫描”,不到五分钟,他发现了目标——某品牌腊八豆有问题。

  男子叫丰冶(化名),是武汉职业索赔人之一。像他一样,职业索赔人专门在超市买过期、标识不规范的问题食品,然后找工商维权索赔,并以此为业,有的一年收入达十多万元。本报记者 汪志 实习生 董成 通讯员 徐永峰

  专盯产品标识漏洞

  “早在去年6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前的一个月,我就开始了这项工作,我就是要做第一个职业索赔人。”这是丰冶的目标。

  “我们都已经练就火眼金睛了,凭专业知识,看几眼就能发现问题。”丰冶拿着那瓶问题腊八豆说,“《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规定,容器中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如糖水梨罐头),除标示净含量外,还应标示沥干物的含量。用质量或质量分数表示。而这个产品未标示沥干物的含量。”

  随后,丰冶买下这瓶腊八豆,索要了购物小票。

  “剩下的工作就是撰写申诉书,然后向工商部门投诉了。”丰冶说,他们找出的问题食品,通常并没有根本性的质量问题,而是包装上有一些问题,如未标注生产日期、盗用其他厂商条码、保质期前后不一等等,生产厂家最容易在这方面犯错。

  比如有的中秋月饼,广告宣称低糖,但实际并未标注糖的含量;有种洪湖鱼,包装上宣传绿色、无污染,但厂家其实未获有机认证,不能宣传天然、绿色等……

  一桶过期油索赔738元

  武汉还有其他职业索赔人。

  中年男子李维自称是“做生意的”。

  11月1日,在洪山雄楚大道一家大型超市,他花73.8元买了一桶5L装的某品牌食用油。刚走出收银台,就凭超市的购物发票向客服人员索赔。

  “食品安全法有规定,出售问题食品退一赔十,你们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吧!”李维熟练地对客服人员提要求。“保质期18个月,已经过期3个月了竟然还在卖。这是食品问题,幸好没有吃,要是吃了怎么办?”

  客服王小姐已不是第一次与李维这样的人打交道了,“你这是故意索赔,对于你的要求,我们不能接受,也不欢迎你来本店……”

  李维并不与王小姐争论,回头即向洪山工商分局关山工商所投诉。

  超市客服王小姐说,“消费者有恶意消费和恶意索赔的可能,整个货架有上百桶油,他为何就选中了这桶?而且买完后就要求假一赔十。如果是真正的消费者,按规定我们接受退一赔十。但他很可能是职业买假人,存在恶意消费,我们赔不起。”

  因超市并非是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工商人员调解,超市无条件退款,并一次性赔偿一倍的购物金额,共计147.6元。

  据洪山区消协相关负责人介绍,《食品安全法》的颁布,“退一赔十”的规定,让过去的一些职业打假人转入问题食品打假中,同时又诞生了一些新的食品问题职业索赔人。11月份,仅关山工商所消协部门,就接到了4起食品“退一赔十”申投诉案件,其中不乏学习法律专业的在校大学生。

  各大超市都索赔过 成功率达7成

  经历

  丰冶今年31岁,在维权索赔领域已算个老手。他的手机号后三位数是“315”,也为他们身份做了另一层标注。

  1995年大一辍学后,他打工多年,并在多家消费类报社工作,为他日后从事职业索赔打下基础。

  丰冶目前住在汉阳区,但他盯的范围覆盖全市。

  “除了汉阳,全市各区的大超市我都去索赔过,无一幸免,成功率达70%。”丰冶毫不忌讳地说,目前,他以索赔为生,目的就是赚钱,同时也能促进消费市场的完善和法制的落实,这是他的社会意义所在。

  丰冶逛超市都带着纸笔,记下问题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问题等,回家后还写当天的工作日志,或写成投诉文书。

  丰冶说,他完全是依法行使一个消费者的权益。这不仅让他有了生活来源,也保护了更多消费者的利益。

  他还透露,从去年到现在,所办的食品“案子”有300多起,平均每月就有20起左右。一年下来,收入足有十多万元。

  丰冶的索赔并非一帆风顺。

  他说,有时对方会借口经理不在推脱,甚至辩称商品不是超市所售拒绝赔付。“现在有些超市会对一些常来投诉的人进行登记,像我们经常投诉索赔的人,已经上了他们的黑名单。”丰冶说。

  职业索赔人是不是消费者?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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