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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广告不得使用中药等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1-28 17:52:01    来源:金融界    评论:0
比如像霸王集团广告中宣称的‘中药世家霸王集团’的宣传词”,国内日化行业专家冯建军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对于那些已成规模的企业约束还较难,但对于中小企业会有较大的影响。对于后者,我认为规则的实施应该给予他们一个改正的时间表。”

    化妆品行业总是伴随着美丽的誓言,令人眼花缭乱的宣传功效也屡遭质疑。

    “高端的化妆品其实就是围绕着抗衰老为主,不断挑战生命科学和生命基因。‘今年二十,明年十八’这个著名广告语明显就是假话。”冯建军指出:“化妆品产品如果不谈功效肯定做不到。力度强大的功效宣传其实也正是众多外资品牌长期以来一直在做的。越是宣称能延迟衰老的产品,越是能卖出高价格。而价格越高,其中所占的广告预算就会越多。”

    对于化妆品行业的新规,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了对相关企业可能打“擦边球”来应对的担心。

    “据我所知,化妆品的广告其实可以不通过文字,而以画面等视觉表现来体现。对于某些知名度已经很高的企业,广告中突出原产地、用多组画面等技术性手段来表现并不难。此外,目前不少企业由于成本所限已撤下大部分广告,转而增加促销人员的编制,大打人海战术。这个促销过程中,通过口头宣传中草药功效的风险也需要注意。”

    谈及化妆品新规的“重拳出击”如何更准的“打到要害”,冯建军指出,对于企业数量相对较少的外资品牌的监管比较容易,反倒是大批国内本体的品牌可能在监管上比较难。

    “一种可行的方式便是,对进口产品从报关开始全部收回批号,重新报批。就好像是以换户口本的名义,对所有外资化妆品重新做一次‘人口普查’,重新发放身份证,”冯建军表示。

 
关键词: 化妆品、广告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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