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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革考验煤化工承压能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3-09 21:39:00    来源:中国贸易网转载网络    评论:0
化工面临从追求产量到追求质量的压力

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委员在接受CCIN记者采访时表示,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推进资源税改革,目前资源税改革方案已成熟,时机很好,预计资源税改革方案将在今年年内出台。
  作为财税专家,刘克崮委员今年提出了《关于抓住时机、尽快推出资源税改革的提案》。这已经是他连续第三年提交有关资源税改革的提案。去年两会期间,他还在温总理参加的座谈会上提出,应尽快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
  刘克崮告诉CCIN记者,2008年考虑实施资源税改革时,经济偏热,而且当时物价和CPI都处于高位,如果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会形成通胀预期心理影响。2009年又逢国际金融危机,经济转冷,如果征收资源税会加重企业负担,同时影响企业家的信心。而今年,我国经济正以稳健的步伐回归上升通道,CPI和PPI将可能步入正增长轨道,通胀也可以预防,所以今年出台资源税改革的时机更加成熟。刘克崮在提案中建议,资源税改革方案可今年5月1日出台,7月1日实施。他还向CCIN记者表示,最迟应在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刘克崮认为,资源税调整可从以下3方面考虑:扩大资源税征税范围,应将更多的非金属矿原矿纳入征收范围;调整计征办法,将原资源税计征办法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适当提高税赋水平,以发挥税收水涨船高的自动调节作用。
  据了解,资源税改革后,尽管国家对相关行业将同时配备一定的优惠政策,但无偿或低价使用资源的时代将会成为历史,整个产业链结构也将重新调整。以目前我国主体资源煤炭为例。现行的煤炭资源税征收体制源自1994年的税改政策,从量计征,煤炭资源税为每吨0.3元~5元。而新方案的核心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征收方式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二是征收的标准会适当提高。资源利用成本提高的压力,将传导给下游煤化工产业,迫使其从追求产量转变为追求质量。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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