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家公司首发共募集了35.91亿元,如果这10家按照平均发行市盈率25倍计算,那么他们的募集总量仅为31.81亿元,这10家公司募集资金超出正常水平4.1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2月11日讯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的《IPO现股托去年20新股询价存疑》一文后,引起市场强烈反响,得到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多家券商投行人士致电《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揭露IPO询价过程中抬高发行价的灰色利益链条。
内部人士揭秘 “这是业内潜规则”
“这种情况在去年很多机构都出现过,在业内也比较普遍。”某大型券商投行人士昨日这样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去年的环境下,很多承销商都找过机构帮忙询价。”
的确,去年3月之后,市场总共就发行了50多家公司,出现“关系报价”这种违规行为的机构就多达36家,而景顺长城、中原证券等机构更是多次违规,难怪上述投行人士对此并不感到意外。那么,又是哪些承销商经常找“朋友”帮忙给IPO公司报价,而且报出高价呢?
据WIND资讯统计,去年3月之后,共有28家券商参与了上市公司的承销项目,但具体的询价信息却并未公布。
不过,上述投行人士表示:“要想真正查出是哪些承销商找过询价机构做股托,还很难拿到切实证据,正是这个原因,管理层此次也只能向违规的询价机构开刀处罚。不过对于这种普遍存在的业内潜规则,管理层突然站出来要处罚,券商们也都还是感到了一些突然和意外!”
利益链源头 承销商主动联系关系户
那么,承销商寻求股托帮忙,股托也不厌其烦帮忙乱询价,从利益关系来看,上市公司、承销商和股托之间究竟会存在怎样的利益链条呢?
东部某大型券商一位投行人士昨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询价过程中,主要还是承销商主动寻求股托帮忙。
据介绍,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在刊登招股意向书和发行公告后,便开始向询价对象进行推荐和询价。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对于中小板公司而言,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机构应超过20家,而发行规模在4亿股以上的公司,询价机构应在50家以上。在询价机构的选择上,就可能把承销商熟悉的关系户装进去了。
一般来说,参与询价的,都是有意申购该股票的机构投资者,大家各自根据自己对该股的分析判断,申报出价格。不过有时候,承销商或许为了凑够机构数量,或者直接就是为了拉高发行价的定价区间,就找到与其关系较好的机构参与询价,这样上市公司、承销商和股托三者都将有利可图。
最大获益者 上市公司可以多圈钱
“承销商找到机构帮忙抬高报价后,上市公司就是其中最大受益者。”上述投行人士表示:“你看,去年那么多公司新股发行的市盈率几乎接近30倍,但你想,在当时的市场环境下,真正有多少机构愿意以这么高的市盈率来买股票?这其中就有很大文章。”
统计显示,去年发行的50多家公司中,发行市盈率在28倍以上的公司占了近一半,达到25家。这当中,绝大多数公司的发行市盈率都是29倍~30倍。“管理层有个指导意见,就是新股发行市盈率不超过30倍。”上述投行人士表示:“所以大家也就愿意让发行市盈率靠近30倍,这样大家圈到的钱也就越多。”
从新股发行市盈率来看,去年3月后发行的公司中,平均发行市盈率为25倍左右,而低于20倍发行的只有8家公司。从询价机构的报价来看,报价下限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平均值只有16倍,但报价上限对应的市盈率竟然高达40倍,更有多家机构报价对应的市盈率超过50倍,这种情况显然不符合当时市场的估值标准。
“可以这样说,那些最终发行市盈率高于平均水平25倍的公司,很可能就是依靠虚高的询价,达到拉高发行市盈率、多圈钱目的。”上述投行人士告诉记者。
据他介绍,最终确定的新股发行价格,是承销商、上市公司和申购机构在询价上下限区间中讨论得出的。有些公司,询价上限价格对应的价格都低于30倍,那么其最终确定的发行市盈率显然就比较低。比如伊立浦(002260),其申报价格上限市盈率刚好在30倍左右,而下限市盈率只有10.59倍,这样最终确定下来的发行市盈率就只有19.59倍。
但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后发现,去年3月后,有20家公司在询价阶段出现了报价异常,而在这20家公司中,北化股份(002246)、天威视讯(002238)、合兴包装(002228)等10家公司的发行市盈率高出了发行平均25倍市盈率。上述投行人士表示:“上述10家公司首发共募集了35.91亿元,如果这10家按照平均发行市盈率25倍计算,那么他们的募集总量仅为31.81亿元,这10家公司募集资金超出正常水平4.1亿元,平均每家公司多募集了4100万。”
利益链参与方 承销商、询价机构都有好处
显然,上述10家询价出现异常的疑点公司,有可能就是通过询价机构虚高报价,达到了多圈钱目的,那么为其寻找股托的承销商是否也可以从中拿到好处呢?
“没有好处的事情,可能没有多少人愿意做。”上述投行人士继续告诉记者:“这种好处,可能是直接的金钱利益,也可能是间接的好处。”
据了解,承销商从上市公司获得承销费用,通常是按照募集资金的3%收取。而统计显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费用的比例为3.7%左右,也就是说其中大部分费用都给了承销商,剩余部分则有会计机构、法律机构等获得。以上述疑点公司平均每家多募集4100万元打个比方,这多募集的部分中,承销商可能多获得上百万元的利益。“不过这超出的部分,由承销商获得,还是由帮忙寻求股托的经手人获得,就很难说了。”上述投行人士最后这样向记者表示。
对于上述投行人士的分析,也有投行人士表示并不认同。另一家券商的某投行经理告诉记者:“现在承销一家中小板公司,收费都是打包制,也就是说,不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有多少,承销商都收取1200万元左右的费用,因此从这个方面来说,帮上市公司寻找股托并没有利益动机。”
不过,该经理也承认,承销商寻求股托的目的,主要还是在于凑够询价机构数量,降低沟通时间和成本,此外承销商也希望借此与业界相关参与者保持良好关系,为今后业务开展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