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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最新诠释(二十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1-06 10:42:00    来源:中国贸易网    评论:0
注23    
          
    关于外贸企业委托加工出口货物的问题解释。

    外贸企业委托加工出口产品,应按原料的退税率和加工费的退税率分别计算应退税款,加工费的退税率按出口产品的退税率确定。

    执行时间:文到之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口货物退出(免)税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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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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