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强化、营养复原和营养等价的目标指向是一致的
由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共同组织编写、于2006年正式出版的《微量营养素食物强化指南》将“食物强化”定义为:承担最小安全风险的前提下,为使公众健康受益,有意提高食品中维生素和矿物质(包括微量元素)等必需营养素含量的实践活动。食物强化给公众健康带来的益处可能是显而易见的,或通过公认的科学研究表明是潜在的或极其可能的。这些益处包括:预防和降低人群或特殊人群中发生微量营养素缺乏的风险;有助于纠正人群或特殊人群中已存在的微量营养素缺乏;可能会改善营养状况和膳食摄入量,这可能是或可能成为改变饮食习惯/生活方式外的最佳选择;微量营养素有助于维护和促进健康(例如,某些证据表明摄入富含抗氧化性营养素的膳食有助于预防癌症和其他疾病)。
较之食品法典对于食物强化的定义,这个定义更为宽泛,既扩展了食物强化对于公共卫生的意义,也包括了在科学研究新进展的基础上,增加微量营养素摄入可能给公共卫生带来的益处(不仅是经过证实的益处)。
《微量营养素食物强化指南》涉及的其他相关定义如下:
营养复原:添加食物自身存在的必需营养素,以补充这些营养素在加工(如磨粉)、贮藏和处理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失,使营养素含量恢复到天然食物中的水平。
营养等价:通过设计使某食品与另一普通食品在表观、质地、口味和气味方面一致,并通过营养强化使其在营养素含量及生物利用率上与所替代食品相似,该食品与替代食品即为营养等价。例如,在人造黄油中添加维生素A,并使其含量与天然黄油中的维生素A等同。
特殊用途食品的适宜营养素组成:是指经过设计,在某种食物中加入一种必需营养素,使其实现特定功能(如婴幼儿辅食或替代食品),或是为了满足特殊膳食的需要而加工或按配方生产,以确保食物中含有足够量的营养素并且满足其特殊需求。
营养复原和营养等价的目的是纠正可能对公共卫生产生不良影响的膳食变化,食物强化则是指添加必需营养素以解决特定的公共卫生需求问题。尽管在强化程度上有所差异,但其总目标都是使公共卫生受益。
食物强化采取强制还是自愿,主要取决于所要解决的问题在公共卫生方面的重要程度
食物强化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对普通人群广泛消费的食物进行强化(大众强化),针对特殊人群进行食物强化(目标强化),比如婴幼儿辅食或流动人口的配给食品,还有市场驱动型强化。
一般来说,大众强化通常是强制性强化,目标强化可为强制性也可为自愿性强化,主要取决于所要解决的问题在公共卫生方面的重要程度,市场驱动的强化通常是自愿的,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