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近几年来所审理的涉及美容(含医疗美容)安全的案件,特别是美容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发现这类案件所涉及的美容主要集中在隆胸、面部美容(包括祛斑、祛疤、绣眉、眼袋吸脂等)两类美容上。
在所审理的案件中,虽未出现接受美容者死亡的严重损害后果,但有些美容所造成的伤害,对于接受美容者而言,特别是年轻的女性而言,其影响也是很大的。比如一美容机构在做隆胸手术时所使用的填充物不合格,导致接受美容者在接受隆胸手术后,出现乳房局部肿块、疼痛、双上肢麻木等症状,最后不得不接受乳腺异物摘除术,并最终使该女士身体出现8级伤残。还有一女士在接受面部祛疤手术后,疤痕不但没有消除,反而出现疤痕面积加大、颜色加深的情况,甚至还导致该女士出现眼睑外翻、眼部变形的情况。
出现上述损害后果的主要原因,还是美容行业从业者方面的问题。通过对相关案例的分析,这些问题主要包括:
美容技术存在问题。比如前面所提到的祛疤美容的案例。在当时有十几在该单位接受面部美容的人共同起诉该美容机构,他们共同的损害结果都是在接受美容治疗后,面部的疤痕不但没有消除、减小,反而出现面积增大、颜色加深的后果。人们不禁要问:该美容机构所采用的祛斑技术是否为成熟、有效的美容技术?
夸大甚至虚假的宣传。每天我们会从不同的媒体(包括电视、报刊、网络)接触到大量的美容美体宣传广告。这些广告大都制作的色彩艳丽,让人对自身的美产生无限的遐想。但这光鲜的背后是否会隐藏着夸大甚至虚假的成分呢?答案当让是肯定的。前面所提到的那家祛斑美容机构在其宣传资料中就对祛斑效果有这样的描述“新生皮肤平、软、滑,看不出疤痕的凹陷,色泽一致,皮肤恢复正常”。而前面所提到的在隆胸手术中使用不合格填充物的美容机构,却在其广告中宣传“隆胸新概念,不开刀、不手术、不变形、不影响今后哺乳”。而现实让我们看到,这些美容机构的宣传与实际的美容效果有多么大的差距。
相关资质问题。在所接触的案件中关于资质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美容机构的资质问题,比如某机构并无美容资质,但借用其他有资质机构的执照、印章对外经营;从业人员的资质问题,有的美容机构甚至让根本没有取得任何资质的人员为接受美容者实施美容手术。
对于这些问题,仅靠这一行业从业人员的自律是远远不够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是解决问题、防止损害发生的重要手段。尽管《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甚至《合同法》都可以对因美容产生的纠纷进行调整,但关于美容方面,特别是对于人体健康有更大影响的医疗美容的法律、法规则确系是一个空白。目前针对医疗美容,只有2002年1月22日卫生部制定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这一部门规章对这一行业予以专门的调整。
比起周期相对较长的立法工作而言,主管部门的监督力度的加大则相对更为实际。比如,面对层出不穷的美容技术、美容药品、美容方法,哪些切实有效、哪些有害无益应及时予以制止甚至取缔,普通消费者更希望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尽快获得答案和信息。
以上从美容行业的从业者、立法、监管等角度,对由王贝事件引发的对美容安全的关注进行简要的分析。那么普通的消费者在接受美容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根据前面所提到的几点,这个问题的部分答案自然得到体现。
针对前面所提到的美容技术问题,消费者不要轻易接触不了解的美容技术、美容药品,而是要选择哪些成熟的、有一定知名度的技术,这样会使美容效果更有保证。针对前面所提到的夸大、虚假宣传的问题,消费者则不要轻信广告,而是尽可能要在对所要接触的美容机构、美容技术、美容药品有更多的了解后再作出决定。针对前面所提到的资质问题,消费者则要在接触过程中对相关资质进行审查。
每一个接受美容的人的初衷都是让自己越来越美,而随着国家的发展,人们也越来越有经济能力让自己对美的追求变为现实。与执行对应,美容行业也得到了蓬勃的发展。也许美容对不同个体美的影响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但针对美容安全结论应当是一致的。那就是美容安全不能忽视,因为它所涉及的不仅是人的容颜,还包括宝贵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