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建议:在员工正常的工资奖金之外计发“工龄工资”,可以有效减少员工的流动性,缓解“用工荒”,企业和员工都可从“队伍稳定”和企业发展中分别受益,获得“多赢”的效果。在时下普遍的“用工荒”面前,“工龄工资”制值得在更多的企业推广。尽管政府不能动用行政力量强行推广,缓解“用工荒”也需要因企而宜,但各级工会组织、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可以从中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
笔者点评:现在80后的年轻人,在选择工作的时候,他们越来越注重物质与精神双丰收。企业要留人,不仅要增加员工收入,还要给他们带去家一样的感觉,让他们待得安心。民工荒是国家经济转型升级下的前奏,要解决这个问题,也需要从国家层面进行一些改革。
提案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孝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应安
解决棉纺织行业增值税“高征低扣”不合理问题
提案背景:纺织业关乎“三农”,关乎国计民生。该行业是农民工较多的行业,国务院出台的纺织工业调整振兴规划,将纺织定位在重要的支柱产业和“民生产业”,并明确要给予财税重点支持。针对包括棉纺织企业在内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的问题,中央已明确指出,要抓紧研究完善,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的健康发展。
棉花是棉纺织加工企业的主要原料,占生产总成本的70%以上,目前,根据现行增值税制度(1994年开始执行),棉纺织企业棉花购进抵扣税率为13%,而棉纺织产品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7%,即使不增值,棉纺织产品也要承担4%的税赋,存在“高征低扣”不合理问题。也就是现行增值税制度属于高征低扣,差额税费一直由企业自行承担。
提案建议:温总理多次提出要调整收入分配,我认为最主要是提高产业工人特别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工人的工资收入。要提高纺织行业工人收入,国家应给纺织行业一个宽松政策,尽管近年来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扶持纺织行业,但增值税“高征低扣”问题一直未解决。建议国家尽快出台一系列政策,对棉纺织行业执行统一赋税,将棉花进项抵扣由13%提高到17%,使进项、销项税率一致。该政策落实后可进一步提高纺织行业竞争能力,也可为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工人收入打下基础。
笔者点评:业界一直希望政府调整棉花采购加工增值税的“高征低扣”政策。尤其随国内生产成本大幅度提高,棉纺织产品的获利能力也随之大幅下降,如果以100元进原料,又以100元销售该原料生产的产品,就会产生没有增值的增值税,按公式换算:100/(1+17%)×17%-100×13%=1.53,这意味着农产品加工企业每购进100元农产品作为原材料,生产的产品要比实际实现的增值税多出1.53元的“额外”增值税。显然,这样的获利能力已使大部分企业处于亏损,严重影响棉纺织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
提高职工技术水平减少劳动密集型企业技术工人流失
提案背景:据教育部成人司统计,我国农村劳动力中,接受短期培训(6个月内)不到20%,接受过初级职业技术教育或培训的只占3.4%,接受过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只占0.13%,而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高达76.6%。本科及以上学历职工所占技术工人比例很少,“小学及以下”的人员也少,大多数人员集中在中专、技校、高中等中等学历,初中毕业的农民工占较大比例,在劳动密集型的纺织业、轻工建筑业、采掘业等,这种特点特别明显。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多利润值低,待遇不很高,工作生产环境相对较差,绝大多数技术工人一旦“学有所成”,便另攀高枝“东南飞”。
近年来,随着“用工荒”现象的凸现,政府、企业、社会,包括劳动者自身,都意识到了职工技术培训教育的重要性,也作了不少尝试和努力,但仍存在不少误区和问题,从而造成资金分散、劳神费力、达不到好的培训效果。在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中,职工技术职称评定几乎已经停顿下来,技术考评大部分没有进行,严重影响了农民工技术素质的提高。
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并对提高农民工的技能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这些补贴到位往往滞后几个月甚至一年,且有部分不具备培训条件的机构钻了国家政策的空子,有效的资金没有用到刀刃上,使培训工作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作为企业层面,当前“企业教育经费”按职工工资的1%提取,专款专用,而大多数企业没有按规定提取,即使提取了也远远不能满足培训的要求,且缺乏师资、设备,到外部去培训费用又太高,企业技术工人培训又陷入困境。
提案建议:1.审慎统筹职工教育培训制度。2.加强“校企合作”和定向培训。3.企业和政府要增大职工培训投入:从制度和政策层面上,要求企业将企业教育经费由现在的工资的1%提高到1.5%至2%,规定技术职工每年接受培训的课时数。政府可以考虑采取适当比例税收返还或其他方法,给予培训经费弥补,提高这些企业和职工培训的积极性。4.尽快建立专门的农民工权利保护的法律法规。从而提高职工技术水平和减少劳动密集型企业技术工人流失。
笔者点评:中国劳动力供给逐渐短缺,随着人口红利的竭尽,中国应把经济增长的驱动力放在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上,以替代过去资本和劳动等要素投入,而提高职工技术水平,稳定尤其是稳定劳动密集型企业技术工人队伍,用劳动力的质量代替劳动力的数量,则不失为解决劳动力短缺和“用工荒”的重要有效手段。
提案人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永正制衣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永正
缓解中小企业资金难
提案背景: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经济迅速发展,不仅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资料显示: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经济快速增长中,中小企业创造的工业新增产值占全国的76%,工业总产值占全国的60%,实现利税占全国的43.2%;中小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占全国城镇就业总数的75%。中小企业对经济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长期以来,相对于其数量及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而言,中小企业在资金融通方面却受到很大限制,占全国企业总数99%以上的中小企业,占有的贷款资源却不超过2%,融资难已成为制约广大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
究其原因,主要是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不足,小企业贷款规模和比重仍然过低;贷款抵押品单一,金融产品和服务尚需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银行发展滞后;资本市场发育程度不高,直接融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
针对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国家出台一系列应对金融危机惠及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进其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虽然国家在去年出台了一系列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政策,但是,作为基层的中小企业却强烈反映社会负担较重。
提案建议:一是设立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中小银行。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从而建立专门的金融机构,或在金融机构中设立专门的融资服务部门,推动城市合作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等改制为中小银行或村镇银行。二是加快非公有制金融机构的发展,允许社区银行与民间银行试点,引导更多民间资本进入中小企业融资市场,使民间游资的流通规范化、合法化,既可削弱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有利于银行间的公平竞争,还可使我国金融渠道多元化,有利于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笔者点评:在经济结构转型中,我国中小企业正面临阵痛,一些低效的企业被淘汰,也许是市场规律的作用,但更多的中小企业面对较重的税费,生存艰难,却是政府必须承担的责任。客观地说,政府对中小企业的发展一直很重视,也出台了一些包括减税在内的政策,但这些政策更多地是出于某种特定的原因,受惠面往往仅限于一部分中小企业,更多的中小企业对此可望而不可即。因此,政府必须投入更大力度为中小企业减负,让他们有条件吸引到足够的劳动力,也让中小企业成为吸收社会就业的一个重要的“蓄水池”。
提案人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经纬集团有限公司主席陈经纬
动用外储支持民营企业到海外投资发展
提案背景:国际储备是指由一国货币当局持有的、用于弥补国际收支逆差、维持本国货币汇率的稳定和作为对外偿债保证的各种流动性资产的总和。在国际储备的构成中,外汇储备是国际储备的主体。外汇储备又称储备性货币,它是指由一国官方掌握的国外可兑换货币的存款和其他可变现的金融资产。一国的外汇储备资产包括外币存款、债券、债券回购、同业拆放等各项外汇资产。外汇储备作为国际储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国国际清偿能力的主要体现。
中国的外汇储备的历史和发展有其自身的特点。上世纪80年代,我国对外公布的外汇储备由两部分组成,即国家外汇结存和中国银行外汇结存。从1992年起,由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国银行的外汇结存不再列入国家外汇储备,只有国家外汇结存才算作官方储备。1994年初,我国外汇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取消企业外汇留成,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实现汇率并轨,建立银行间统一的外汇市场。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外汇储备数量随之大幅度增长。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自2006年超过日本,连续五年稳居世界第一位。截至2006年突破1万亿美元。
这不仅意味着国家财富和外汇资源的丰盈,也隐含着收益风险的增加,以及大量基础货币被动投放带来的隐患。尽管国家近年来加大了欧债和日韩国债等持有比例,巨额外汇的投资回旋余地仍然不大。
与此同时,“十一五”期间国内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数量年均增速高达14.3%,已经超过840万户,成为中国最大企业群体,占全国实有企业总数的74%。但是,融资难却一直是困扰中国民营企业的最大难题。
提案建议:动用国家的外汇储备支持民企,通过香港国际化的平台“走出去”到海外投资。动用外储来支持民企“走出去”,既可以解决我们外汇储备的安全问题,又可以解决民企“走出去”碰到的困难。
笔者点评:“走出去”、“引进来”是大势所趋。一些产能过剩并且具备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行业转移到国外,是产业国际转移的重要形式。假如这些有竞争能力的企业,能借助国家外汇储备同时又能吸收成功经验走出去,将为其全球战略迎来难得契机。
出处: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