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整的产品名单中,涉及8个棉混纺坯布税则号及8个纺织制品税则号。棉混纺布进口关税暂定税率下调至6%。而此前的一般税率为90%、80%,最惠国税率为12%。由于进口关税税率下调,中国进口的棉混纺坯布成本将有所降低。可能对已经疲弱不堪的棉纱、棉布市场产生影响,进而影响棉花的销售和价格。但如果对涉及的几种产品进行定量的分析,结果则与市场表现有较大差异。 涉及进口关税的棉混纺坯布名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2011年最惠国税(%) |
暂定税率(%) |
52101100 |
与化纤混纺未漂白轻质平纹棉布 |
12 |
6 |
52101910 |
化纤混纺未漂白轻质3、4线斜纹棉布 |
12 |
6 |
52101990 |
与化纤混纺未漂白轻质其他棉布 |
12 |
6 |
52111100 |
与化纤混纺未漂白重质平纹棉布 |
12 |
6 |
52111200 |
化纤混纺未漂白重质三线或四线斜纹棉布 |
12 |
6 |
52111900 |
与化纤混纺未漂白重质其他棉布 |
12 |
6 |
52121100 |
未漂白的其他混纺轻质棉布 |
12 |
6 |
52122100 |
未漂白的其他混纺重质棉布 |
12 |
6 |
分析认为,仅从调整的产品和涉及的纺织品看,进口关税下调对市场影响有限,原因有三点:
一、涉及的范围小
根据统计,2010年,中国进口棉布总量在8.5亿米,其中棉混纺布的数量仅占15%左右,棉混纺坯布的进口比例则更低。进口关税下调所涉及产品仅为52章棉花及棉制品近百个税号下的8个税号。
二、受惠范围小
在WTO框架下,中国与别国的贸易往来可以享受远低于一般进出口税率的最惠国税率。在WTO框架外,中国与其他国家及区域之前签订的多边自由贸易协定,常常区域之间的贸易往来能够享受更多的优惠。由于中国同香港、台湾有CEPA、ECFA协议,同东盟十国及部分国家和地区也分别签订了区域范围的自由贸易协定,原本就享受进口零关税和非常优惠的关税税率。本次下调棉混纺布进口关税实际对主要的棉混纺坯布来源国家和地区的棉布贸易影响很小。根据统计,中国进口棉布的主要来源地位中国内地(复进口)、中国香港、巴基斯坦、日本、中国台湾、韩国、印度、印尼等八个国家和地区。粗略估计,20%左右的进口量因进口关税下调而受益。
因棉混纺布进口关税税率下调而受益的国家和地区
市场份额占比 |
原进口关税税率 |
享受低进口关税原因 |
下调棉混纺坯布进口税率的影响 |
|
中国大陆 |
45.20% |
0 |
|
|
香港 |
15.50% |
0 |
CEPA |
不受影响 |
巴基斯坦 |
11.60% |
0 |
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 |
不受影响 |
日本 |
9.00% |
- |
- |
受益进口税率下调 |
台湾 |
5.20% |
0 |
ECFA |
不受影响 |
韩国 |
5.00% |
10.20% |
亚太协议 |
受益进口税率下调 |
印度 |
2.90% |
10.20% |
亚太协议 |
不受影响 |
印尼 |
1.10% |
0 |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 |
不受影响 |
其他 |
4.40% |
- |
- |
部分受益 |
按照以上数据进行匡算,2011年7-12月因进口关税税率下调的而享受低成本进口的棉混纺布数量在1300万米左右。
三、棉混纺布进口比例低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国内棉混纺布的产量在100亿平方米左右,而棉混纺布的进口量仅在2亿米左右,其中棉混纺坯布的进口量不足2000亿米,进口量仅占国内产量的0.2%,占整个进口棉布的比例约2.3%。虽然国家下调进口关税会刺激棉混纺布的进口,但整体进口比例较低,对市场影响有限。
综合以上三点看,棉混纺坯布的进口关税下调对市场影响有限。但是由于名单中涉及到棉混纺坯布是根据棉的含量来进行范围的界定,根据海关报关原则,棉混纺坯布要求是棉的含量高于50%,低于85%的混纺坯布,具体含量比例在进口的商品检验过程较为麻烦,难以监测。不排除为了享受优惠进口关税税率,部分贸易商鱼目混珠的可能。
从政策调整时间看,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下发通知的时间恰好是国际大宗商品尤其是原油出现大幅回落的时机,也同时是温总理在金融时报上发表文章表示国内“总体价格水平目前处在一个可控的区间,而且预计将稳步下降”的当周周末。预计针对稳定物价,国家将适度谨慎使用存款准备金率、及利率等货币工具,而更多转向使用税率及汇率等更有针对性的调控工具来降低大宗商品进口成本,缓解输入性通胀,同时平衡对外贸易。
下调棉混纺坯布进口关税税率的影响应该理性看待,不可过于恐慌。目前市场偏弱更多在于基本面上偏弱的行情以及对下年度棉花增产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