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处:能让孩子对拥有的物品负责
“孩子是否会对自己拥有的物品负责,取决于他在获得时是否有选择的权利。”中国完形教育广西分支机构老师何明谦认为,如果父母在给孩子挑选礼物时自作主张,那么送给孩子的礼物往往不会被孩子珍惜或充分地利用。因此在给孩子选礼物时,不应以家长为标准,而应以孩子为标准。如家长可以送给孩子平时一直想要的物品,或直接让孩子自己做出选择。
何明谦表示,家长在让孩子选礼物时,如果并未给予他充分的选择权利,反而强硬地干涉,很容易使孩子的自我价值感遭受伤害。如一些孩子会用是否能得到这件礼物来判断自己在父母心中的位置。当这些孩子得不到他想要的礼物时,会认为自己不够好,不值得父母买那件礼物送给自己,这种错误的判断甚至会影响孩子未来的人格模式。
原则二不要贬损孩子的选择
益处:孩子学会权衡利弊,做出选择
如果父母认为孩子的选择不恰当,千万不能贬损孩子选礼物的行为。何明谦说,当家长指责或贬损孩子时,孩子可能会认同和强化父母的指责和贬损,认为“可能我就是那样一个人”。
如果孩子选择的新年礼物是父母无法接受的,家长应该怎么办?何明谦说,家长要与孩子进行平和的沟通,与孩子分享他挑选的这件礼物会给他和父母带来的影响,然后让孩子权衡利弊,自己做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