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现2011年国家棉花临时收储政策精神的文件包括:八部委联合下发的《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实施办法》、中国棉花协会《关于发布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籽棉收购参考价格的通告》和全国棉花交易市场《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交易办法》四个文件。对临时收储政策解读的前提是尊重四个文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本次收储目的与2008年有所不同
今年八部委文件中收储目的表述为:稳定棉花生产、经营者和用棉企业市场预期,保护棉农利益,保证市场供应。;而2008年收储目的表述为:稳定棉花市场,保护棉农利益。二者相同的稳定市场只是手段,稳定的最终目的:2008年仅为保护棉农利益,今年加上了保证市场供应。可能体现了国家对大规模收储国产棉造成进口棉挤占市场份额的担忧;或担心收储量过大而影响纺织行业发展。
二、交售国家储备棉结算流程和允许租赁加工企业、代为加工棉花成为影响收购期资金宽松程度的重要因素。
棉花集中收购期所需资金量很大,资金的宽松程度将对收购市场价格产生重要影响。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的《交易办法》规定内地最小交易单位为90吨,新疆最小交易单位为200吨。内地最小交易单位一般相当于现货市场的三个批,新疆最小交易单位相当于现货市场的五个批。中储棉《实施办法》中规定:原则上一个合同的棉花到齐后一次初验上报,也就是说货款结算单位内地最低为90吨,新疆最低为200吨。初验后承储库要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储备棉初验入库单》,储备部收到《储备棉初验入库单》1个工作日内交财务部。财务部收到《储备棉初验入库单》2个工作日内,按照标准级价格向交储企业预付80%货款。棉花到库后至初验单出具的时间没有明确。所以棉花到库后拿到80%货款时间并不确定。中纤局公检时间没有明确规定。承储库接到承检机构出具的《国家储备棉入库公证检验结果汇总表》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交储企业对公证检验结果进行确认。承储库接到《储备棉入库通知书》后,要在2个工作日内,填制《储备棉入库单》,储备部收到《储备棉入库单》后,2个工作日内交财务部,财务部接到《储备棉入库单》2个工作日内出具《储备棉入库结算单》,交储企业根据《储备棉入库结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财务部收到增值税发票并验证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储企业付清余款。
从以上流程看,没有时间规定的程序有两个,一是入库后初验时间,二是公检时间。可见储备棉货款回笼的时间具有很大不确定性。从另一个角度看,集中收购期可能出现入库难,检验难的情况。另外交储最小单位比现货交易单位大几倍,不利于企业的资金利用。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的《交易制度》允许租赁和代为加工,客观上增加了收购市场外围资金参与的可能性,成为缓解收购资金紧张局面的积极因素。
三、较低的违约成本有助于托高市场价格,但会助长行业不良风气。
2008年标准级收储价12600元/吨,保证金为500元/吨,保证金比例为4%;而今年收储价19800元/吨,保证金为300元/吨,证金比例为1.5%。保证金比例明显偏低,并且没有违约的黑名单制度。过低的违约成本可能会造成交储企业大量抢指标,如果市场价格低就交储,如果市场价格高就违约卖现货,在收购期会抬高收购价格和市场价格。低违约成本有助于托高收购价格,但会助长行业不良风气;对市场而言,会减少实际收储数量,并对收储结束后的市场产生压力。
综述:
收储政策决策机构的上移弱化了棉花企业对政策的影响,大单位交易、复杂的收储流程和货款回笼的不确定性会降低收储吸引力,没有足够的利润企业宁可现货市场销售。收储政策消息的长时间传播会增加棉农惜售程度,低违约成本的敞开收购同样为价格提供支撑。
从市场价格角度看,当现货市场高于收储价格时,企业不会选择交储;当现货价格略低于收储价格时,企业也会放弃交储;当市场价格大幅低于现货价格时,企业才会踊跃交储。而收购期价格越低,交储量越大,收储结束后市场压力越小,反之亦然。
临时收储政策能做到交储指标敞开,但不能保证入库初验和公检能同步跟进,不能保证资金及时回笼。所以收储期间的市场走势取决于资金是否充裕和棉农惜售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