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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民间借贷问题需要综合“药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1 12:43:27    来源: 阿里巴巴农业频道     评论:0
为民间资金“泄洪”
    民间借贷问题的另一面,是大量民间资金的聚集,尤其是东部沿海以及如山西、鄂尔多斯(600295,股吧)等部分资源型地区,不少企业主、居民对于闲置资金保值增值的期望较高,游资开始在各个市场上流动。当投资者暂时没有更好的投资选择时,就会将闲散资金投入民间融资组织。背后原因,在于实业空心化倾向,以及资本积累到一定阶段后所面临的投资渠道匮乏的尴尬。

    有业内权威人士认为,温州民间信贷危机的根源之一,是产业空心化造成当地剩余资金过度向高利贷行业集中,寻求超额回报。从之前的炒股、炒楼,到此后的炒矿,精明的温州人将大量的资金在各个投资领域闪转腾挪。温州资本流动的轨迹,正是民间资金投资方向变化的一个缩影。因此,将外溢资本尤其是聚集在民间借贷市场的资本,加以合理引导,为其“泄洪”,成为化解民间借贷问题的又一药方。而引导的方向,主流应是回归实业,其次是进入稳健规范的投资领域。

    从实体经济看,中国制造业尤其是沿海出口导向型的加工制造业,面临着转型升级压力,相关产业政策如何引导成为关键。此前,国家先后两次出台引导民间资金的“36条”,即分别于2005年出台的“非公经济36条”和2010年出台的“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意见”。尽管这对引导民间资金回归实体经济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具体实施中,两个文件的落实都存在着“玻璃门”和“弹簧门”的现象,因此如何让好的措施有效落地,将是决定民间资金去向的关键。

    在将相关产业政策落实到位的同时,投资渠道的拓宽,是为民间资金“泄洪”不可缺少的方式。比如股权投资就是方向之一。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协会会长邵秉仁近日认为,股权投资是一个重要转型机会,可以帮助民间金融从地下走到地上,通过公司运作的方式进行投资,不是简单的集合资本炒楼盘炒棉花炒大蒜等。此外,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股市以及债券市场,都是吸纳资金、进行资源配置的重要场所。

    促进民间借贷规范化
    如果说前两个措施,是对民间借贷问题由外而内的治理,将民间借贷正规化、阳光化,则是对其本身施以疗效。
    事物是辩证的。对于民间借贷,应有正确认识,切勿将其妖魔化,这一点业内早有共识。早在2008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当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资金困难,增强了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正规金融不愿涉足或供给不足所形成的资金缺口。该报告建议“给民间借贷合法定位,引导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助力中小企业融资”。

    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被认为是民间借贷规范化的路径之一。从三年前试点设立,到今天的高速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意味着游走在政策“灰色地带”的民间融资逐渐“浮出水面”,也成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有益补充。人民银行的统计数据勾勒出小额贷款公司的现状。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6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3366家,贷款余额2875亿元,上半年累计新增贷款894亿元。可以说,小额贷款公司如同一条鲶,在补充银行机构覆盖不足的同时,搅动着民间融资市场,吸引着民间资金不断涌入。

    社区银行等微型金融机构,也为业内所期待。社区银行是指在一定地区的社区范围内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设立、独立按照市场化原则运营、主要服务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的小银行。人民银行鄂尔多斯中心支行此前的一份调研分析,在美国,尽管雷曼破产、美林被出售以及AIG被接管,但大部分社区银行依靠差异化的经营方针和保守的经营理念最大程度地缓冲了次贷危机的冲击。该调研建议,我国可以考虑按照一定的设立条件,对于符合成立条件的民间金融形式,在提出申请后颁发执照,允许其依法成立金融机构,建立民营性质的社区银行。

    可以说,民间借贷规范化的步伐已经迈开,随着近期相关矛盾的凸显,这一步伐有望加速。在近日浙江出台的一揽子举措中,就括将出台加强民间融资管理的指导意见,选择在温州等民间融资活跃的市、县(市、区)开展规范民间融资试点,探索民间融资阳光化途径。而2010年5月国务院颁布的民间投资“新36条”中指出,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这些政策措施,或将激起民间资金进入正规民间融资途径的热情。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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