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真正认识到“怒”的危害。
我们且不讲大道理,先来看一下这个“怒”子的结构,很能说明怒的危害。“怒”字的结构是上下结构,属于形声、会意字。上半部份的“奴”代表一个人的地位和身份;下半部分是个“心”字,代表一个人的态度和动机。它告诉我们,不同身份和地位的人,以不同的态度和动机发怒,就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比如,地位高的、身份显赫的人,他们发怒的心态是要证明自己的“至高无上”和“权倾海内”的“威严”,其动机是为了“奴役”他人。
在《论语》中,孔子讲了这样一件事:鲁哀公问一个叫宰我的人:“土地庙应该栽什么树?”宰我回答道:“夏朝栽松树,商朝栽柏树,周朝栽栗子树。栽栗子树的意思是:使老百姓害怕。”这就是“使民战栗”的意思,就是奴役他人的动机。然而,凡是如此这般的人,小怒小败、大怒大败,比如商纣王等。从历史上看,历代王朝的统治者,大多属于“怒者不仁”,因此,农民起义、士兵造反屡屡发生。反而观之,为什么会出现“贞观之治”、“开元盛世”;为什么会有“康乾盛世”?其答案再简单不过了:“仁治”胜于“奴役”。很多皇帝为什么在金銮殿上挂一块“一团和气”的金匾?就是为了警示自己凡事不要发怒,以免因破坏了和谐而动摇了自己的统治。
地位低的人发怒,按照传统的说法,属于“奴性”发作,从另一个角度看,就是说,发怒者不属于地位高、受尊重、有修养的人。孔子说:“色历而内荏,譬诸小人,其犹穿窬之盗也与!”(孔子说:外表严厉、发怒的人,内心虚弱,以小人来比喻,就是穿壁翻墙的小偷吧。)孔子对这种人的评价是“其蔽也乱,其蔽也狂”。好一个“乱”,好一个“狂”,把发怒者的心态和行为表述得多么败露无余。
其次,要深刻理解“六个字、六句话”的内涵。
我把这几个字编辑成几句话:“德为先,诚为尚;和为贵,忍为高;恕为尊,礼为用。”我的解释是:
德为先:发怒,不是德的表现,因此,凡事先要考虑德行;
诚为尚:诚,最值得崇尚;诚者,是最高尚的人,因此,诚者自成,高尚的人怎么会发怒呢?
和为贵:贵和持中,人际关系最可宝贵的是和谐,无和不兴、无和不融、无和必乱。因此,怒是和的破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