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高新企业”的身份并不意味着就进入了保险箱。
2009年4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虽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以及本通知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已享受优惠的,应追缴其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这让某些不达标的“高新企业”将面临所得税追缴的业绩风险。
仅2010年和2011年上半年,奥康鞋业按照15%的税率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分别为1.1亿元和6456.2万元。而若根据25%的税率计算,则分别应为1.8亿元和1.07亿元,以此计算,2010年和2011年上半年,奥康鞋业因获得高新企业资质而分别少缴所得税7333.65万元和4304.13万元。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如果被认定不具备优惠资质,企业要按当年利润总额的10%来补缴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以此计算,如果奥康鞋业被追缴,则2010年和2011年上半年分别需补交3715.5万元和2834.7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13.14%和13.27%。
即使忽略税收法律风险,奥康鞋业的经营现状也不容乐观。
作为2010年国内男士皮鞋第二品牌,奥康鞋业的产品售价从200元至3000元不等,市场占有率为5.7%。但是,虽然贵为行业龙头,其产品的毛利率却远低于同行。
招股说明书显示,2008年至2010年,奥康鞋业的毛利率仅在30%以下,而同样是2010年,同行中包括百丽国际、达芙妮国际、盈进集团等制鞋公司在内的毛利率都达到了60%左右,几乎高出奥康鞋业一倍。
对此,奥康鞋业将其归咎为销售渠道的不同。公司招股说明书显示,因为奥康的销售渠道主要为经销商,部分利润需要让给经销商,所以毛利率较低。而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多采用直营模式,因此毛利率较高。
奥康鞋业亦在其招股说明书中表示,如果成功上市,将投入募集资金中的主要部分用于建设直营店铺,未来将在一、二、三线城市开设348家直营店铺,总投资金额将达到8.76亿元人民币。
但是有业内人士透露,奥康鞋业正是因为对直营店的把控能力并不强,才让该公司的营业收入越来越依靠经销商渠道。“仅靠增加直营店数量并不能解决其毛利率偏低的问题。”该业内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