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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是个坏榜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1-20 22:35:20    来源::《商界评论》    评论:0
导读

媒体热衷计算实力对比:黄光裕持股不到34%,贝恩资本悉数债转股后将持有10%以上,摩根大通和摩根士丹利现下分别持有9%和6.6%,陈

  媒体热衷计算实力对比:黄光裕持股不到34%,贝恩资本悉数“债转股”后将持有10%以上,摩根大通和摩根士丹利现下分别持有9%和6.6%,陈晓持有1.38%……还有黄光裕名下300多家未装入上市公司“国美电器”的门店。

    除了实力,公众却忘记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陈晓是黄光裕请来的职业经理人!

    “去黄”、“对黄光裕很失望”都不是持股1.38%的陈晓该想该做的。道不同不相为谋,没人不让他辞职。创维的黄宏生因挪用上市公司资金入狱后,高管团队没有借资金吃紧引入外资平衡黄宏生30%多的股权,没有通过增发、配股来稀释原大股东,没有借劳苦功高以“股权激励”自慰,更没有就挪用资金起诉黄宏生。用冯小刚的话说,“人都掉井里了,就别扔石头了”。

    尽管独断专行且对股权相当“抠门”,但没受过高等教育、对海外资本市场一无所知的黄光裕,却敢到香港玩复杂的借壳上市,算得上胆识过人;为公司的发展容忍个人股份下降到34%以下,能说他不顾全大局吗?将昔日竞争对手陈晓请进门来委以重任,这份开明在中国企业界仍是孤例!今天的“内乱”对黄光裕来说是善有善报呢,还是恶有恶报?他是否应像无数民企老板那样,个人把持100%股权,关键岗位只任用家族成员?陈晓们给民企老板们上了生动的一课,也为野心勃勃的职业经理人做出榜样:原来对老板不满意可以这样!问题是,往后哪个老板还敢“引狼入室”,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一点点公司治理文化面临巨大倒退。解决不了传承问题,第一代创业者打下的基业不是毁掉就是被外资“收割”。

    假如那34%的股权不属于黄光裕,而属于“国资委”,陈晓和贝恩资本们还敢挤压、稀释吗?黄光裕在国美电器的合法权益,与国资委持有的“国家股”并无高低贵贱之别,都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

    有意思的是,陈晓并非第一次担当代理人的角色。当年,在私募融资和上市以后,陈晓是14%永乐股权的主人,更是86%股权持有者的代理人。遗憾的是,他的第一次代理人生涯并不完美,因为没能把永乐卖个好价钱。不论国内、国外,传闻将被收购的公司即使业绩很差,股价也会相当坚挺,甚至离奇暴涨。2006年4月24日,陈晓团队在摩根等财务投资机构抛售解禁股票时跟风出货,致使二级市场承压超过IPO。抛售前,每0.58股国美相当于1股永乐,并购时黄光裕只用0.32股国美加0.18港元现金就换到1股永乐,省下几十亿元!为尽快通过反垄断调查以免夜长梦多,黄光裕还向官员行贿,给自己的牢狱之灾埋下了伏笔。

    本来,黄光裕的个性给了陈晓高价卖掉永乐的机会。争购大中时黄光裕表示:苏宁无论报什么价我都上涨20%。结果苏宁刚一报出30亿元,黄马上答应给36亿元!永乐对国美的重要性高得多,为什么没有上演竞购大中的那一幕。是张大中运气好,还是他比陈晓精明?真正的原因在于,张大中是主人,陈晓是代理人!

 
关键词: 陈晓、坏榜样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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