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嵩:LP参与决策是不合理的。PE这个东西是“有才者”和“有财者”的结合,如果自己有能力做就自己独立做,比如现在有些上市公司就有自己的PE业务,运作得也非常成功。但既然付给了别人管理费,却还要自己插手,跟着GP去看项目,什么都亲力亲为,那你为何还要付管理费呢?为何还要给GP利润分成呢?而且如果最终项目投失败了,连责备GP的资格都没有。
日报:国外成熟市场LP和GP的关系如何?
黄嵩:从国外主流的情况来看,强势的GP在募资时根本不需要告诉LP我要投资的项目有哪些,只是在每年一次或每半年一次的LP大会上向投资人就目前的投资情况、退出情况进行汇报。
国外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也都是在基金管理公司层面成立,成员也主要是GP的合伙人,LP不会过问你要投什么项目、该不该投。但是在国内,不少PE的投委会都是在基金的层面设立,成员主要是LP的代表,一个GP管理多少只基金可能就有多少个投委会。
日报:相比于国外成熟市场PE早期发展情况,你怎么看待目前国内这种GP遍地开花、良莠不齐的局面?
黄嵩:PE行业的第一机制是信誉机制。成熟市场PE行业最初发展时很多基金管理人是脱胎于投行的,他在过去已经积累了一定的信誉、名声,所以他出来做PE时才有人敢把钱交给他管理。如果他投资失败了,多年的信誉也就毁了,所以他必须很勤勉尽责。
但国内存在相当一部分基金管理人是抱着“蹭”的心态,蹭这个行业高速发展的机会,捞一票走人,他们觉得即使投失败了也无所谓,至少还有管理费可以赚赚。大家都在疯狂地投项目,拼概率,赌这些企业能上市。所以最后很可能出现这样一种局面,就是经过一轮洗牌后,那些留下的机构也不一定是非常优秀的投资机构,而是他很幸运地“赌中”了一些企业。
日报:您觉得国内PE行业未来发展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黄嵩:从成熟市场来看,国外PE行业能做到董事总经理(MD)级别的一般至少已有7年相关投资从业经验,能够做到合伙人级别的至少有15年经验,但国内往往能募到资金就是合伙人了。PE从业人员的短缺和良莠不齐是导致行业混沌发展的重要原因。
由于中国小企业众多,直接融资渠道又不畅,国内对PE/VC的需求大大超过其他任何一个市场。另一方面,由于许多民营企业、富裕家庭的闲置资金投资无门,他们希望做股权投资,分享这个行业的高增长。
“两头”都有需求,但介于这两者之间的基金管理人特别是优秀的基金管理人却极其短缺,这也让大量劣质的、没有什么从业经验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募集到资金,找到投资项目,获得生存的空间,进行低水平的重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