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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刑满出狱的顾雏军,日前戴着一顶书写着“草民完全无罪”的白色高帽,在一百多位媒体记者面前喊冤。其实,这并不是顾雏军第一次向外界讲述他的“冤屈”。这次公布的举报信写于2006年,当年已由其亲属散发至各家媒体。
不过,证券时报记者经过多方面采访顾雏军案的知情人士,大量梳理涉及该案的文件和相关报道,发现顾雏军的举报信虽然描述了许多具有神秘色彩的细节,并展开了诸多富有想象力的逻辑推理,但依然不足以支持其指控,真实性存疑。现有证据足以证明其“举报信”所述非实。
2012年9月14日,在北京安徽大厦黄山厅,刚刚刑满出狱的顾雏军在一百多位媒体记者面前倾诉了自己的一段“悲情往事”。为渲染气氛,他还戴上了一顶书写着“草民完全无罪”的白色高帽,供记者拍照三分钟。
在一个多小时的现场叙述中,顾雏军点名控诉范福春、郑少东、陈云贤、刘兴强等四名政府官员用伪证和莫须有的罪名关押了他七年。他现场还向每名记者发放了一份长达27页的举报信。
其实,这并不是顾雏军第一次向外界讲述他的“冤屈”。这次公布的举报信写于2006年,当年已由其亲属散发至各家媒体。但即便如此,时隔七年之后,出狱后顾雏军高调声张的控诉听来仍然令人动容。
因为这个悲情故事,涵盖了政府高官、巧取豪夺、巨额行贿、民营企业家被迫害等多项触动公众神经的元素。而在当下,任何涉及公权力腐败的事件必然会引发媒体和公众的高度关注。
不过,证券时报记者经过多方面采访顾雏军案的知情人士,大量梳理涉及该案的文件和相关报道,发现顾雏军的举报信虽然描述了许多具有神秘色彩的细节,并展开了诸多富有想象力的逻辑推理,但依然不足以支持其指控,真实性存疑。
这份长达27页的举报信,主要指责内容之一是时任广东证监局局长刘兴强和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收受科龙竞争对手的巨额贿赂,以虚假理由骗取国务院同意调查科龙,进而达到侵占其股权目的。
记者调查发现,证据足以证明“举报信”所述非实。
指控一:时任广东证监局局长刘兴强藏匿了科龙电器“关于是否从广东发展银行开出一份2.76亿美元的担保”的回函,仍以此罪名上报中国证监会,进而通过时任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的配合进行立案稽查。
在这一指控中,顾雏军认为,“子虚乌有”的2.76亿美元担保不足以成为科龙电器被立案调查的理由。因此,证监会对科龙电器的立案调查势必程序违法。
调查发现:记者掌握的材料表明,对于这一指控,2007年4月3日的国复[2007]17号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书中,已有过详细回应。这份长达19页的国务院裁决书指出,证监会对科龙电器立案调查的案由是广东证监局于2004年检查发现科龙涉嫌虚增利润、披露不实等情况,并非顾所称的科龙为格林柯尔提供2.76亿美元担保问题。证监会立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据监管部门人士透露,2004年郎咸平公开质疑顾雏军借助科龙电器这一平台,对美菱、亚星、襄轴等上市公司展开狂飙式地收购。当时即有媒体将格林科尔系称为“德隆”第二,认为存在巨大风险隐患。这引发了监管层的密切关注。
记者了解到,当年一线证券监管部门也曾对此进行过专题研究,认为科龙电器存在一定风险,并提请证监会进行核查。其中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细节是,在证监会2005年2月正式立案稽查前,2005年1月,国家审计署将科龙电器涉嫌虚增2003年1.5亿元利润的情况转至证监会处理。一位熟知内情的人士称,审计署发现的线索正是监管部门决定立案稽查的关键因素。总之,在国家审计署、证监会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媒体和学界对顾雏军违法违规行为的多角度调查曝光后,证监会对科龙电器立案调查实属情理之中。
指控二:证监会对科龙电器的立案调查没有经过证监会的任何程序,而是范福春和刘兴强合谋,并通过范福春私下签名并私自以证监会的名义,上报国务院。如此一来,范福春就能以中央交办案件的名义,对科龙电器立案调查。
为了证明这一指控,顾雏军在举报信中,提及到一位有良心的“证监会工作人员”曾写给他父亲一封检举信。该信称,科龙电器立案调查仅仅只是范福春一人签字,然后就以证监会名义,上报国务院。此外,顾雏军还以多名相关人士不知情为由来佐证他的指控。举报信说,顾雏军从某权威人士处间接获悉,直到2005年4月底,时任证监会主席的尚福林还不知道科龙电器为什么被立案调查。
调查发现:根据目前已公开资料,证监会早在2005年2月18日就决定对科龙电器立案稽查。3月底,证监会向国务院报告了立案等事项。从时间顺序来看,既然已经明确立案稽查,又何必“绕过正规程序,骗取国务院同意,假中央交办案名义再对科龙进行立案”。
记者采访中获悉,在当年3月28日证监发【2005】23号向国务院汇报的报告中,文件签发人为“尚福林”,并非“范福春”。同时,这份题为《关于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立案稽查有关情况的报告》还对科龙电器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详细描述。由此可见,“举报信”所称范私自签字以及尚福林当年4月底还不知立案原因等情节,与事实完全不符。
一位政府官员在接受证券时报采访时表示,举报信中列举的这类与事实完全不符的指控,说明顾雏军可能缺乏对机关运行机制的基本了解。依据政府各部委现行工作流程,凡是向国务院报告某事项,必然需要通过各部委的一把手签字或同意方能上报。顾雏军举报信说范私自签字向国务院汇报,这是绝无可能的事情。
指控三:广东证监局2005年4月5日通知对科龙电器立案调查时,只说科龙电器涉嫌违反证券法规被立案调查。按照证券法要求,必须告知被调查人具体违反了哪一条证券法规。
此外,顾雏军还说,科龙电器在公告接受立案调查时,证监会要求深交所不允许科龙电器公告具体罪名。此后,科龙电器希望在当年5月10日公告证监会对科龙电器全部的巡查结果,但深交所接证监会指令不让其公告。据此,顾认为,科龙电器立案调查所罗列的罪名有蹊跷。
调查发现:证监会稽查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按照惯例,证监会在通知对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时,通常情况下不会透露相关罪名。该人士解释说,一方面是因为调查往往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另一方面则是防止公司采取相应对策,销毁证据。
公开资料显示,2005年5月25日,科龙财务部门负责人晏国如、罗耀东指使营销财务科人员利用午休时间,转移匿藏财务资料,被调查人员当场发现。随后调查组邀请公安人员协助调查。经佛山市主要领导出面干预,至当晚11点半,调查人员才追回了被转移的财务资料12箱。次日,调查组又追回证据5箱。
指控四:刘兴强压迫德勤审计师,最终德勤提供给科龙电器四个选择方案,并导致德勤出具了一份持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顾雏军认为,压货是行业惯例,因此,德勤不应出具这份报告。同时,这一报告也不构成法律上的虚假财务概念。
调查发现: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德勤在2007年1月17日提交给证监会的一项说明中明确表示:“独立性是德勤职业道德体系的核心,是我们的灵魂和生命。德勤既不会屈服于客户的压力,也不会接受任何政府部门的压力(如果有的话),我们只会坚持独立的立场,根据我们的审计结果,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
在这份说明中,德勤还表示,公司以独立的立场对科龙电器2004年年报发表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但并没有收到过顾雏军所谓的“来自广东证监局的压力”,也根本不存在任何勾结情况。
据知情人士介绍,时任德勤中国首席执行官鲍毅在向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汇报科龙一案与德勤审计相关工作信息时表示,对会计行业的性质及职责稍有了解的任何人士,都很清楚,顾雏军的上述言论纯属无稽之谈。
记者调查发现,顾雏军举报信除了上述情节与事实不符,其他一些内容也存在证据不足以支持指控的问题。事实上,顾雏军最新发布的“举报信”中所列举的各项指控,均已在他2006年向国务院提交的申请裁决书中一一提及。而国复[2007]17号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书对此均作了详细回应,并作出了最终裁决,认可证监会相关处理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接受记者采访的有关人士指出,科龙电器一案违法违规事实明显、重大,证据充分、确凿,是在国务院领导部署下,经证监会稽查和行政处罚、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公安机关全力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的铁案。顾雏军此次再次散发“举报信”,挑战的不仅是法律权威,更是社会价值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