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监管不到位,还是“躺着也中枪”?
“发生这种事,其实我们是最不愿意看到的。”雅芳传播公关部负责人杜小姐说。事实上,不止雅芳,几乎所有的美容护肤大品牌都曾出现过被授权经销商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连带的事件,本报也接到过不少类似报料。那么,被授权经销商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纠纷,授权品牌是否应负连带责任?这当中的责权利划分始终未见足够的明晰。
一方面,像案例中的张小姐一样,消费者总是倾向于认为授权品牌应该对自己的授权行为负责,对被授权经销商有所选择和监管。就像张小姐说的,“至少与经销商的合同到期结束应该知会我们一声。”
而另一方面,每当遇到这种情况,授权品牌又总有“躺着中枪”的感觉。就像雅芳传播公关部负责人杜小姐一再强调的那样,“被授权经销商是独立法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消费者与经销商之间有合同关系,消费者购买经销商的服务;经销商与授权品牌之间也有合同关系,经销商销售并使用授权品牌的产品,授权品牌除产品之外再另行提供店面装饰、门店管理等支持性服务;但是,消费者与品牌之间却并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
事实上,授权品牌在与经销商之间的合同当中也会主张相应的约束条件,但这些条款往往只能停留在纸上。“我们会主张监督、建议等约束条件,但实际上只能靠经销商的诚信来维系,如果出现纠纷,我们真的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去‘惩罚’经销商。”雅芳传播公关部负责人杜小姐说。
在行业内,这一问题长期存在而得不到妥善解决,消费者长期面临纠纷发生而无人担责的风险,但为争取市场,各大品牌还是希望尽可能地向更多经销商提供授权合作的机会,提高合作门槛的建议在目前来说仍不现实。
授权品牌必然付出无形代价
广东德比律师事务所律师金豪认为,从公司法角度来看,被授权经销商属于独立法人,与授权品牌相互独立;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消费者是与被授权经销商签订合同;基于这两点原因,当消费者与经销商之间出现纠纷,的确难以追究到授权品牌的责任。
不过,在具体的案例当中,证据是更重要的责任判定依据。“比如,张小姐如果可以证明有部分款项是打入雅芳公司账户的,那么就可以主张退还。”
另外,金豪律师认为,就算在许多个案当中授权品牌的确不必承担法律责任,一旦这类纠纷发生,都必然损害授权品牌声誉,使其付出无形的代价。“从这个意义上说,授权品牌应该珍惜自身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号召力,在对经销商予以授权时执行更加严格的审查条件和程序,才能避免‘躺着中枪’的后患。”南方日报 记者 赵新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