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中国国内免费供求贸易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贵州省创新粮食救助制度 与农村低保制度相结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24 12:12:31    评论:0
导读

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近年来,粮食救助制度在贵州省全面建立实施,并将其定位为农村低保制度的补充,有效地解决了农村低保户

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近年来,粮食救助制度在贵州省全面建立实施,并将其定位为农村低保制度的补充,有效地解决了农村低保户季节性缺粮问题。

  2011年6月底,贵州创造性的、全面的在全省建立实施了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制度。

  制度将救助范围确定为耕地少、劳动力缺乏、自产粮食不能满足基本口粮且不能通过自身能力或其它途径解决基本口粮的农村低保对象,总体控制在农业人口的3%以内。

  救助标准按特别困难户、中等困难户、一般困难户于青黄不接时段分别给予每年每人90斤、60斤和30斤粮食的补助。

  2011年,全省共有91.7万人获得粮食救助,占全省农村户籍人口总数的2.61%,共发放救助粮6206.96万斤。2012年2月至4月,全省各地结合开展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核查,按照动态管理原则认真开展了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对象年度认定工作。据各地统计上报,2012年全省需纳入粮食救助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共有88.6万人,占全省农村户籍人口的2.5%,全年共发放救助粮5951.84万斤。

  粮食救助制度为解决贵州省特殊省情条件下存在的农村低保对象季节性缺粮这一突出的民生问题,提供了稳定持久有效的制度性保障;进一步筑牢了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与农村低保制度有机结合,形成了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三道有力防线。

(责任编辑:宋阳 )
 
 
(文/小编)
免责声明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news.shangjiaku.cn/show-154362.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冀ICP备10017211号-20

冀ICP备20220015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