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对于国家发改委将利用地方融资平台发行另类企业债的消息,知情人士日前表示,这一旨在扶持小微企业的融资创新已被叫停,何时重启暂不得知。
对于国家发改委将利用地方融资平台发行另类企业债的消息,数位银行、券商知情人士日前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这一旨在扶持小微企业的融资创新已被叫停,何时重启暂不得知。
据外媒11月初最早披露,发改委将在江苏无锡、镇江、盐城以及天津等地实施这一企业债发行。与传统方式迥然而异,其最主要特点在于操作初期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名义发债,隐含政府担保;募集所得资金不直接用于平台基础设施建设等,而是转道银行“委托贷款”发放给小微型企业;主承销商首次选择了商业银行,一改此前企业债由证券公司担纲的旧路;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民生银行成为此次试点唯一的主承销商人选。
受访业内人士对此称,发改委这一创新可谓一举多得。从积极方面来看,地方融资平台企业的发债余额多数已逼近40%的净资产红线,但有关规定对小微企业的融资网开一面,相关考核有所松动;金融脱媒及利率市场化使得商业银行息差缩窄,这一企业债承销业务将增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并进一步稳固和扩大其客户群体;在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掣肘地方政府稳定大局的背景之下,此举成行或真正惠泽当地企业甚至政府。
不过,当之无愧的“三好生”也存在颇为明显的缺陷。招商银行总行高级分析师刘俊郁表示,其偿债义务不够明确,债券发行人与资金使用人分离,即便能突破政策限制,在未来的实际操作层面也存在相当大的隐忧。
宏源证券高级债券分析师何一峰认为,去年末商业银行已进行了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的实践,享受到了差异化的监管红利。如今这一同质化创新,除了资金可能更多给予与平台有关联的中小企业之外,暂时看不出其他区别。“尽管这不属于资产抵押债券类别,但未来偿债现金流的管理与保障势必会很复杂。”
某国有大行货币市场处负责人称,从去年末民生银行拔得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头筹开始,国有银行也一直对此业务高度关注。金融业“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到期末将大幅提升直接融资在社会总融资规模中的占比,国有大行没有理由不去争取包括企业债承销在内的业务。
或许可以相信,各家银行之间的明争暗斗也是此次试点无疾而终的理由之一。不久前,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文,明确允许证券公司参与银行间市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券的主承销业务,并因此动摇了商业银行一统天下的格局。
证券时报记者就此事致电询问民生银行总行相关人士,截至发稿时未得到正式回复。
(责任编辑:leonlee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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