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中国国内免费供求贸易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渠道商圈 » 创业故事 » 正文

CTO俱乐部:移动信息化的创新实践及互联网创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9 09:22:57    评论:0
导读

  12月12日,第90期CTO俱乐部活动在南京邦宁科技园举办。本期活动邀请了诚迈科技总裁刘冰与前奇虎360公司副总裁陆剑锋,和大家

  12月12日,第90期CTO俱乐部活动在南京邦宁科技园举办。本期活动邀请了诚迈科技总裁刘冰与前奇虎360公司副总裁陆剑锋,和大家一起分享移动信息化领域的创新以及互联网创业经验。

  

 

  诚迈科技总裁刘冰:移动信息化的变革与机遇

  诚迈科技总裁刘冰,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曾就职于移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时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负责公司市场营销工作。2006年刘冰先生加入诚迈科技,历任首席市场官,副总裁,总裁职务,是诚迈科技市场战略的重要开拓者与执行者。刘冰认为,移动信息化的历程分为三个阶段:信息化基础建设期,移动信息化启航时期,以及移动信息化繁荣期。在不同时期,随着基础建设以及硬件设备的提升,互联网信息的承载方式也随之变化。

  

 

  诚迈科技总裁刘冰

  在信息化基础建设阶段,最具代表性的事件就是中国六大运营商,包括电信、移动、联通、卫通、铁通和网通的建立。三大“上网工程”的提出,使得个人电脑得到普及。由政府主导的三大“上网工程”,以及六大运营商的成立,为后来的移动信息化打下了基础。自2003年起,国内不再像以往,手机公司只负责手机组装,一批具有自主品牌的手机研发公司开始出现。这代表着移动信息化进入启航阶段。刘冰认为,如果说iPhone改变了人们对手机的一贯看法,Android的发布就是将新的看法平民化了。从08年起,移动互联网进入繁荣期,整个行业产生了质变。

  根据数据显示,今年第三季度PC的销售业绩首次出现负增长,智能手机带来的冲击是比较重要的原因之一。从09年开始,PC保持持续增长,但是智能机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了PC。从中国互联网中心发布的数据来看,截止至今年6月,72.1%的网民使用移动设备上网的频率高于使用PC上网的频率。刘冰认为用户习惯已经养成,智能平台的普及度已近饱和状态,为移动信息化的未来打下了良好基础。

  

 

  同时,移动信息化也带来了一些挑战:1.如何适应移动信息化带来的各层级模式创新;2.移动信息化和传统IT的有机结合,企业如何在节省成本的同时具备移动信息化的能力,需从业务需求到业务逻辑的重构;3.信息安全。

  前奇虎360公司副总裁陆剑锋:互联网创业的那点事

  陆剑锋表示,对于一家创业公司的成败来说,创始人非常关键。首先从技术角度来说,初创的团队中每个人应各有所长,有所互补,这会更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同时,团队的成员的价值观最好比较一致。陆剑锋认为对于创业来说有两点比较关键:1.项目管理;2.推广。而创业公司产品通常面对三个问题:1.我们的产品针对的用户是谁?2.我们的产品可以帮助用户解决什么?3.为什么我们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前奇虎360公司副总裁陆剑锋

  产品设计的重要性再次被提及,陆剑锋指出,产品设计美观与否影响到用户对于应用的第一印象,而其易用性直接影响到产品的用户量。而在后期改进产品的过程中,可以采用“小步快跑”的策略。

  陆剑锋认为,相对于只有产品思路的团队来说,那些已经将想法转变为实际产品的团队,获得投资的机会更大。初创团队来说,最好的方法就是先做出产品,在给用户试用的同时收集反馈建议,改进产品,这对于日后能否找到投资非常关键。“小步快跑,快速演进”是现在互联网创业的基本套路。陆剑锋还指出,比起传统的渠道推广来说,微博与微信的推广效果不容小觑。

  更多精彩内容及CSDN CTO俱乐部的下期线下活动,请持续关注CSDN CTO俱乐部。

  

CTO俱乐部是CSDN旗下面向广大技术管理者的网上大本营,采取采用了严格的邀请审核制,只有公司的高级技术管理者,如CTO、技术总监、开发总监、工程总监才能申请加入,现已有10000多名会员。CTO俱乐部定期举行线下活动,就相关主题进行共同探讨。

 

  (文章撰写:翟方庆 责任编辑:张宁)

  本文为CSDN原创,未经许可或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market@csdn.net。

  (责任编辑:leonlee07)

  打印 分享 评论 分享到:

  分享 顶一下 (0)

 
(文/小编)
免责声明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news.shangjiaku.cn/show-158377.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冀ICP备10017211号-20

冀ICP备20220015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