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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2.5第一阶段监测实施任务完成。
日前,环保部对外宣布,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等共74个城市的496个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监测点位已建成或改造完毕。
“从2013年1月1日起,前述74个城市将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以下简称‘空气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并实时发布PM10、臭氧、PM2.5等6项基本项目的实时监测数据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等信息。”环保部监测司司长罗毅表示,这标志着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任务圆满完成。
罗毅解释,根据PM2.5监测三步走的安排,国家要求2012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等第一阶段的74个城应完成PM2.5等新增项目能力建设并实现监测数据的实时发布。
“为了第一阶段的监测任务,我们在2012年向财政部争取了中央补助资金5.19亿元,按照东西部地区分别支持40%、60%和80%的原则下拨给地方。”环保部监测司副司长朱建平对本报记者表示,同时第一阶段监测实施工作地方人民政府共配套约4.3亿元,第一阶段国家和地方共计投入约9.5亿元,有力地推动新增指标的监测能力形成。
本报获悉,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各站点的监测数据,除了在各城市发布外,还将在国家层次统一发布。
“目前,所有承担第一阶段任务的74个城市496个点位均已基本按新标准开展监测发布数据并与监测总站联网。”朱建平介绍,“从2013年1月起,公众可通过网络实时查询全国第一阶段的74个城市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一氧化碳、PM2.5、臭氧1小时平均浓度、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及AQI。”
在网络之外,手机查询PM2.5监测数据也将成为可能。“环保部还将发布空气质量监测联网发布手机应用软件客户端,手机用户可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门户网站免费下载试用,在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情况。”朱建平解释。
根据PM2.5监测三步走的安排,2013年将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PM2.5等新增污染物项目,2016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全面铺开。
“2012年的监测任务完成了,但2013年参与监测的城市范围更广,工作难度会更大。”朱建平表示。
(责任编辑:leonlee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