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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在俄百亿林业资产被没收 或因被俄利益集团看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7 10:39:25    评论:0
导读

  【阿里巴巴创业】  相关报道:浙商收购俄罗斯森林突遭没收 百亿资产蒸发  内外交困,这是傅建中当前的心情写照。  6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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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报道:浙商收购俄罗斯森林突遭没收 百亿资产蒸发

  “内外”交困,这是傅建中当前的心情写照。

  62岁的浙江民营企业家、原浙江新洲集团董事长傅建中,代表该集团2003年底斥巨资参与收购了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政府(以下简称哈巴)的一家林业公司――木兴公司,取得林业开采权。据傅建中说,经过3年的经营,随着木材价格的上涨,木兴公司的资产从当初的估价70亿元人民币翻了一番多,达到约150亿元人民币。当木兴公司呈现良好发展势头的时候,2007年俄方突然以公司涉嫌非法砍伐木材为由,强行进行了查封,并强行拍卖了公司的所有资产,提前收回森林经营权。2008年,俄方裁决木兴公司破产。

  在决定投资俄罗斯后,傅建中于2006年向我国惟一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保)购买了海外投资保险。第二年,傅建中在俄的投资遭遇变故后便向中信保进行保险索赔,但历经5年,中信保仍以提交证据不足为由,未予理赔。

  万般无奈下,新洲集团向北京市仲裁委递交申请仲裁书,请求裁决中信保赔偿海外投资(债券)保险赔偿金1.1144亿元人民币。此案于2012年9月12日开庭。

  2013年1月5日,傅建中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他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俄方的所作所为是蓄谋已久的一个圈套,现在通过国际仲裁或许才能讨得公道,目前已向浙江省商务厅申请国际仲裁。

  国外投资遭遇“被破产”

  2007年3月7日晚,俄方针对木兴公司的查封行为开始。10月3日,哈巴仲裁法院接受哈巴税务局关于木兴公司破产的申请。

  2008年4月9日,木兴公司被判决破产。5月16日,木兴公司被裁决解除林地租赁合同。

  俄方为何要这样做?傅建中说,归根结底,就是一个“利”字。

  傅建中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2006年前,俄罗斯的大财团重点控制的是石油、黄金、铜等高价值资源,但随着中国经济发展,中国市场的木材价格上涨很快,白松原木在中国的价格从每立方米600多元涨到1100多元,一些俄财团的注意力转向了木材,更有财团鼓动哈巴收回木兴林场。此外,2005年后,有许多中外公司和哈巴洽谈投资造纸厂项目,由于白松是制造漂白纸浆的最好原料,所以这些公司提出在哈巴投资造纸厂的前提,就是要配给成规模的白松林地资源。而在哈巴,拥有大规模白松林地的,只有木兴公司。“这些原因促使哈巴积极策动收回木兴林场。”傅建中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得的黑龙江省商务厅于2007年8月15日向商务部出具的《关于我省在俄哈巴投资的木兴林场被查封情况报告》(黑商办发【2007】161号)说明,据黑龙江商务厅调查,认为“这个事件的性质就是俄罗斯的某个利益集团看中了木兴林场这个项目。”黑龙江商务厅认为,哈巴检察院对木兴公司罗列的四项根本不成立的罪名,就是要明目张胆地抢夺我国企业已开发出来的林场。

  2007年11月21日,黑龙江省商务厅向商务部出具 《关于俄方无理中止我省企业在哈巴投资租赁木兴林场的报告》(黑商办发【2007】232号),认为“整个事件是经过周密策划的,其目的是吞并木兴公司的资产和林业资源。”

  2008年3月28日,国开行出具的《关于新洲集团在俄森林采伐及加工项目被查封事件的调查报告》认为,“新洲木兴事件是由俄罗斯哈巴州政府蓄意策划组织,相关政府部门直接参与,目的是没收木兴公司资产和收回林权,属于政府强制征收行为,与壳牌公司在萨哈林的石油项目、中冶在哈巴的霍尔浆厂项目的遭遇如出一辙,是由俄罗斯国家风险所导致。”

  国家发改委所属的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和规划协会于2009年3月23日出具的《关于新洲集团在俄投资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认为,“新洲集团在俄投资项目的遭遇是俄地方政府蓄意而为的,是对已私有化项目的一次变相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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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leonlee07)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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