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工信部在官方网站发布信息称,已经起草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方案表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工信部决定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该试点目标是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灵活、创新的优势,鼓励服务和业务创新,满足移动用户个性化、差异化的应用需求,探索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与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之间合作竞争的模式和监管政策,提升移动市场竞争层次和服务水平,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为正式商用奠定基础。
方案显示,申请者为依法设立的中资民营公司,并具备一定的信息通信领域工作资质,试点时间初定为2年。方案要求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运营商,应保障在试点期间至少与2家以上转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提供的业务接入质量不得低于自营业务的接入质量、批发价格水平应低于其当地公众市场上同类业务的最优惠零售价格水平等条件。
去年12月,工信部电信管理局透露,为了进一步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相关部门已初步拟定完成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和接入网业务的试点方案,待完善后尽快出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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