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微博)】(实习记者 何林璘)2013年1月8日,环保部网站公开文件称,深圳机场扩建工程因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未获批准就擅自开工建设,被国家环保部叫停,并处以最高罚款20万元。
环保部行政处罚书称,深圳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和飞行区扩建工程二跑道延长项目的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书未经环保部批准,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就于2009年2月擅自开工建设。环保部责令,当地即日起停止该项目建设,在环保部通过环评批复之前,不得擅自恢复建设。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据深圳《晶报》2011年报道,此次被叫停建设的深圳机场飞行区扩建工程二跑道延长项目,事实上已于2011年5月完成了验收竣工。现在,这条扩建延长了200米的3800米第二跑道早已启用通航。不仅如此,据报道,深圳机场航站区及配套设施扩建工程,也已基本建成且原计划于2012年年底投入使用。
在项目已经开工甚至竣工后,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才补充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上述报造于2012年5月被环保部退回。
财新记者查阅环保部官网发现,环保部在退回该扩建项目环评报告的说明中提到,因扩建,深圳机场飞行区第二跑道工程总投资由59.2亿增加为59.52亿元,而环保投资却由约2.98亿元减少为约1.42亿元;航站区工程的总投资则由91.69亿元增加为120.46亿元。
环保部于2012年7月31日告知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于2012年9月21日举行了行政处罚听证会。后来,该公司撤回对听证事项的陈述申辩意见,表示愿意接受行政处罚。
处罚书称,该扩建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评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环保部对该项目处以20万元的最高额度罚款。
环保部要求深圳方面在1月31日前,将改正违法行为和履行处罚决定的情况书面报告至环保部。
针对总投资百亿元的项目,20万元的最高罚款显然是九牛一毛。类似深圳机场这样的大工程未批先建的情况在国内并不鲜见。2012年9月,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曾在专题督查中发现,华北地区现有24个已投入使用的民用机场中,未通过环保验收的就有12个,占到了50%。
此次,因未批先建与深圳机场一同被处罚的,还有陕西省15亿立方米引水项目——引汉济渭工程。
“违法成本低、处罚幅度小”,是造成“未批先建”现象屡见不鲜的根本原因。上海交通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曦、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均曾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达过上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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