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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力挺电子金融:政策制度可根据需要调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16 08:35:06    评论:0
导读

2012年互联网金融的开速发展不但引起了业界学者、银行业内人士的强烈关注,还吸引了银监会的关注,2012年8月,银监会设立信息科技

 2012年互联网金融的开速发展不但引起了业界学者、银行业内人士的强烈关注,还吸引了银监会的关注,2012年8月,银监会设立信息科技监管部,负责制定银行业信息科技监管政策,指导银行业信息科技发展规划等。

    

      2013年伊始,银监会再次释放信号,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1月1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副主任尹龙在北京表示,银监会对银行方面的政策、制度可随电子金融发展而调整。

   

      “所有与电子商务有关的,需要和银行协同做电子商务的,坚决支持。鼓励银行业与电子金融加强协作,如果有需要,银监会在政策制度方面做调整。如果觉得电子金融发展过程中,还需要解决什么问题,出台好的制度,希望大家不吝赐教。”尹龙称。

   

      电子金融发展迅猛/

   

      近来以第三方支付、电子商务、网络信贷机构为代表的电子金融越发引起市场的高度关注。

    

      2013年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再次开闸,发放26张支付牌照,其中预付卡20家,互联网支付6家,银行卡收单3家,移动支付1家。截至目前,获牌企业已达223家。易观2012年底发布的市场趋势预测报告指出,2015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将达到13.92万亿元。

    

      2012年,阿里巴巴旗下天猫和淘宝的“双十一”促销活动当天,支付宝交易额创下191亿元纪录,交易笔数高达1亿零580万笔。

   

      网络信贷机构的贷款规模更是惊人。“以阿里金融为例,2012年上半年,阿里金融累计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70万笔、130亿元,日均1万笔,平均每笔7000元。尽管金额还抵不上银行的一家分行,但阿里金融信贷模式,启示银行金融服务的变革。”1月11日,华夏银行中小企业信贷部总经理卢小群称。

   

      在卢小群看来,第三方支付公司通过整合多种银行卡等支付工具,为买卖双方进行交易资金的清算,并为公共缴费等提供了网络支付渠道。电商在拥有交易平台、交易数据、支付功能之后,最终进入了金融领域,进一步整合或替代银行信用创造和金融服务功能,变身为发放贷款的“影子银行”,从融资到投资业务,全方位多角度覆盖银行功能。

   

      银行地位受到冲击/

   

      电子金融迅猛发展态势,让商业银行不得不重视并研究互联网金融模式。中国银行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宗良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将成为金融服务创新的主战场,商业银行如果不作为将逐渐被市场边缘化。

   

     “传统商业银行的竞争对手主要是同业,竞争手段主要是技术、价格、服务和规模。在互联网时代,越来越多的新兴势力成为银行的竞争对手,不仅有商业银行比较熟悉的第三方支付和电信运营商,还有灵活的收单工具创新平台。它们凭借技术和商业模式的创新蚕食着本属于商业银行的领域,对银行传统经营模式的冲击是颠覆性的。”宗良称,这些企业只是可见的近忧,未来可能还会冒出意想不到的新型企业以新商业模式,颠覆银行的传统经营。

   

      事实上,商业银行正在积极尝试。建行、工行、国开行曾与阿里巴巴或金银岛等平台合作,开展“网络贷”“e单通”业务;建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善融商务”,希望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上积累的大量交易数据进行数据挖掘,从而开发出不同的金融产品;交通银行也推出多功能电子商务平台“交博汇”。

   

       政策支持电子金融/

    

      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副司长杨竑称,电子金融在科技创新和协同创新中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人民银行在推动发展电子金融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并制定相关标准和规范风险防控。

   

      银监会于2012年8月成立信息科技监管部,负责制定银行业信息科技监管政策,指导银行业信息科技发展规划等。下一步信息科技监管部将全面落实各项职责,持续完善银行业信息科技监管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促进银行业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科技风险管控工作协调、有序、健康发展。

   

      尹龙在1月11日表示,银监会对银行方面的政策、制度可随电子金融发展而调整,凡是需要和银行协同的电子商务领域,银监会将坚决支持;鼓励银行业与电子金融加强协作,如果有需要,银监会在政策制度方面做调整。

来源: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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