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南京地王地块遭当地国土局收回一事,中国中冶9日指出,终止交易是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单方面原因导致,中国中冶在整个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责任。
据悉,中国中冶全资子公司中冶置业旗下南京临江老城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30日以56.2亿竞得的当年全国总价“地王”南京滨江2号地块,已于7月5日被南京市终止出让。
南京市官方解释收回的原因为:一方面,目前该地块内除南京铁路西站货场以外的棚户区居民和工企搬迁工作已完成,但由于西站货场异地复建工作十分复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按原约定期限向受让单位交付土地。另外,为进一步提升和整合下关滨江商务区功能,完善商务区规划布局,市政府对下关滨江商务区的规划进行了局部优化,其中涉及2号地块出让时约定的规划假设条件也相应发生了变化。
中冶置业已于2013年7月8日致函南京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其在3日内退还2号地土地投标保证金11.3亿元及相应的财务费用等。(林玉 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