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介绍,继中集集团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等B股公司向证监会提交了将其B股转至港交所上市的申请,证监会正在按照有关规定及相关程序,包括国务院关于房地产企业上市融资宏观调控政策规定等进行审核。
近期,有媒体披露万科“B转H”方案因受房企融资政策影响未获批,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根据《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证监会于2012年底启动了B股公司将其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转至香港联交所介绍上市(即B转H)的试点。2012年12月19日,经证监会核准、港交所聆讯通过,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首家B转H试点企业,已成功实现B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
继中集集团后,万科企业等B股公司也提交了申请,证监会正在进行审核。证监会表示,其余B股公司均可自主决策,选择将其B股转至港交所上市,在研究形成上市方案基础上向证监会提出申请。
昨天,证监会同时对外披露,创业板上市公司由于扩大投资规模、同行业并购和市场竞争压力等因素,对持续融资的需求日益迫切。创业板再融资规则的尽快推出,已经成为市场各方的共识,证监会正在深入调研和征求市场相关各方意见基础上制定创业板再融资规则。目前,再融资规则已完成前期论证,主要条款已基本形成,待履行相关立法程序后将择机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