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2014年第四季度全区14个市销售的羽绒服、机织服装和针织服装、皮鞋商品质量抽检显示,羽绒服合格率为43.3%,针织服装合格率为31.0%,皮鞋合格率为48.0%。数据表明,广西销售的上述商品质量处于中下水平。
自治区工商局2014年第四季度组织对全区南宁、柳州、桂林等14个市销售的羽绒服、机织服装和针织服装、皮鞋商品进行了一次质量抽检。本次质量抽查检验主要是针对国家强制标准等要求的主要项目进行抽检。其中,抽查检验羽绒服总数30件,不合格产品17件,整体合格率为43.3%;抽查检验针织服装100件,不合格产品69件,整体合格率为31.0%;抽查检验皮鞋总数为50双,不合格产品26双,整体合格率为48.0%。数据表明,广西销售的上述商品质量水平仍处于中下水平。
记者从公布的抽检表格中看到,其中,羽绒服工商部门抽检了南宁市一家大商场两个品牌,不合格项目在纤维含量、含绒量等;针织衫、外套、休闲裤,南宁抽检了两家商场、服饰公司,多个品牌不合格项目在耐湿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等;男女皮鞋,南宁抽检了两家三个品牌,不合格项目主要为耐折性能、勾心硬度等。
据了解,针对抽查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工商部门已责令停止销售,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凡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召回、下架、退市等措施,未采取相关措施的,工商部门将依据新《消法》相关规定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