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力量:制度。不管企业大小,首先必须建立制度。我国古人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就算是两个人合伙开公司,也要约法三章,对不对?何况对于一个人数众多的公司,假如没有了制度,怎能保证大家步调一致?
这里说的制度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行为准则,即应该做什么、不应该作什么;二是工作标准,即应该怎样做,包括岗位作业标准及管理流程。前者是强制性的,后者是指导性的,两者应当互相配合,相辅相成。
第二种力量:管理。具体的讲是指员工上司即主管的管理行为。一个企业有了制度和程序,难道就能运作起来了么?显然不是,当然还需要组织各阶位上的管理人员发挥作用才行。
主管的管理功能大概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控制,一个是指导。控制是指,主管人员依照公司目标、制度、标准和程序,对部属的工作进行安排和监控,使部属的工作在预期的范围内进行运作,以期达成工作目标。当然只懂得控制的主管算不上一个称职的好主管,一个称职的主管还应当懂得指导。指导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导部属怎样正确地执行标准规范以及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二是例外事务的调整与指导。我们应当懂得,制度和标准是死的,而现场的情况是瞬息万变的,有的时候如果按照“标准”做就可能发生问题,这时应当怎么办?员工只可以按规定做,而主管则应当依据经验和“例外法则”(譬如公司核心价值观、客户导向或趋利弊害原则等等)作出判断,对部属的行动做出调整和指导,这才是正确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