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我在这里话说总理的加班工资,差不多要背上有损他老人家光辉形象的嫌疑。
嫌疑归嫌疑,话还得照说。因为我们是人民共和国,我们一直被告之享有了全世界最广泛的民主,我们是国家真正的主人。
公仆在外面不辞劳苦的奔波,无暇顾及自己的个人利益,我们做主人的如果也视而不见,则于情何忍?于理何在?
不但要说,而且要大大方方地说,要堂堂正正地说。
假设国家是一家公司,那么全体国民就是公司的所有者(以下简称老板),全体政府官员就是老板聘请来为自己服务的员工。基于这样的假设,天才政治家克林顿要由衷地感慨:“竞选总统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工作面试。”基于这样的假设,执政的共产党始终没有忘记要高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口号。
现在,我就权当以十三亿分之一老板的身份,来说说温总理的加班工资。
首先是温总理的加班工资该不该拿?
按法治国家的要求论,这本来不应该成为问题。只要员工加了班,老板就必须依法给员工加班工资,不给,就要受到执法机关的处罚。更何况,温总理身为国家的首席员工,在一定程度上讲,带头拿加班工资,就是带头遵守法律。
但我们是德治国家,我们很小就从书上知道,伟大领袖毛主席是这么的一心为公,穿补了又补的衣服;敬爱的周总理是那么的无私奉献,吃进去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眼下,金融危机愈演愈烈,正是需要高风亮节大发扬的非常时刻,温总理如果也和思想觉悟一般的饮食男女一样拿加班工资,听上去就有点不是滋味。
温总理到底该不该拿加班工资呢?我的十三亿分之一的意见是必须拿、必须的。因为就中国而言,最需要的不是德,而是法。中国社会虽然非常非常地缺少德,但上下五千年,一向就不缺对德的强调。大人先生强调德,贩夫走卒强调德,做官先做人,做企业先做人,做事先做人,口口声声做人。倒是缺少对法的强调,对法的身体力行。温总理带头拿加班工资了,其他一切老板就不能再以无私奉献为由要求员工不拿加班工资。并且,我相信,只有温总理带头将法治的根基夯实了,中国社会的德才会一点点增加起来。
为了天下员工都能无障碍地拿到加班工资,温总理就必须带头拿加班工资,必须的。
温总理带头拿加班工资,就是实实在在的德。
其次是温总理的加班工资应该履行怎样的手续程序拿?
第一加班前要报批,确有必要时,才能加班。在企业谋生的人心里面清楚,自《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老板出于节省开支的需要,明显减少了员工的加班。以前,老板动辄让员工加班,如今员工想加班老板也不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