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我还在蛇口劳动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的时候,有一次与一家著名日资电器公司的总经理一起到全国各大城市,从5000余名候选人中招聘到了500多名员工。在为期一周马不停蹄的招聘过程中,我与这位日本总经理逐渐熟悉,晚上还经常对饮几杯,成为很好的朋友。回深圳后不久的一天晚上,单位领导家的冰箱突然坏了,广东的气候潮湿闷热,储存的东西很快就会变质。在那个冰箱还被视为奢侈品的年代,要马上找到一位专业的冰箱维修人员是何其困难的事情,可不像现在,一个电话,维修人员很快就到家门口了。于是我很自然地想到了那位日本朋友的公司,并迅速联系到了他们冰箱部的主管,请他第二天早上第一时间来修理。那位主管表示要先向上级请假才能过来,我未假思索地说:“没关系,我跟你们总经理交情好得很,我会给他打电话帮你请假的,你明天一大早过来就好了。”但是后来我却忘了给日本朋友打电话。出乎我意料的是,由于没提前请假,违反了公司的劳动纪律,那位平时表现相当出色的主管竟被辞退了。我找到日本朋友求情,但他很淡然、清晰地告诉我,不请假就是旷工,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都要按制度行事。我非常生气,之前招聘过程那么辛苦,他还万分感谢来着,怎么能翻脸不认人呢?为此我一直介意和郁闷了好几年。
后来当我自己开始走向领导岗位,处理各种与制度有关的问题时,才慢慢体会到当初那位日本总经理对制度的坚持是有道理的。如果因为某一位员工、某一种特殊情况而让制度“打折”,那制度的权威性将不复存在。平安发展到现在的规模,拥有数十万名员工,不排除每天都会有成百上千的特殊情况,每天都会有这样那样的理由,如果每个人都能获得通融的处理,那么这样的公司还能够正常运转吗?所以,那位日本总经理并不是没把我当朋友,不是不讲道理,只是作为一家大型企业的管理者,他必须坚持制度至上,使企业的规章制度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与西方社会重视契约精神和法制意识不同,中国人始终很难绕过“人情”这一关,传统的中庸之道和由此形成的人格、思维与行为方式都使得“人情法则”在中国人的脑海中根深蒂固。数千年的封建社会,虽然有严刑峻法,但其根本是“人治”,重感情,轻制度,讲究柔性教化,“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而太重“情理”,就难免将私情带入公共权力中。不少官员总说秉公执法,但到了一些关键时刻,就会抬出“王法本乎人情”的说辞,用人情取代了王法和正义。即使在当今社会,还是有很多口耳相传的“潜规则”,说到底,不外乎还是形式各异的人情法则在作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