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严禁通过互联网经机顶盒向电视机终端提供视听节目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互联网经机顶盒(DVD机等)向电视机终端提供视听节目服务的,均须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三网融合的有关要求,在经批准的试点城市,由广电部门另行组织。《通知》第六条要求,在广电总局没有开放通过互联网经机顶盒(DVD机等)向电视机终端提供视听节目服务的许可前,各持证网站严禁从事相关业务,不得以内容提供商的身份与非法开展互联网电视业务的公司开展合作。
广电总局科技司有关人士对此解释说,这次下发的通知主要是针对通过机顶盒或DVD在电视机上播放互联网视频内容的行为。
北京歌华有线副总经理罗小布则表示,一些视频网站与机顶盒厂商或者彩电厂商合作推出的互联网电视版,没有牌照商的播控平台支持,也就是没有合法的身份,因此成为了这次监管的重点。
广电总局早在2009年就对输送的内容提出明确要求:“开展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集成运营服务,应当建立具有节目播控、节目导视、版权保护等功能的集成播控系统,健全节目内容管理制度、安全保障制度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所传播视听节目内容可管、可控。”
据记者了解,目前通过机顶盒或DVD向电视机提供视听节目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IPTV的模式,目前只有拥有IPTV牌照的上海文广百视通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在部分城市可以推广;另一种是指一些视频网站避开牌照商,通过与电视机厂商合作,通过智能电视、网络DVD或者是机顶盒来传输视频内容。
有业内专家认为,该《通知》的下发,或许是针对目前市场上打着互联网电视旗号良莠不齐的终端市场的管理,其出发点是好的。但也存在着过于粗放的一刀切的感觉,对于整个互联网电视产业的发展会形成极大的冲击。因此期待继《通知》之后,能有更进一步的细则或标准颁布,从而对整个互联网电视产业起到更好的监管和发展并进的作用。
虽然这次下发的通知还没有涉及到智能电视。但罗小布猜测,接下来对于智能电视的互联网内容监管条例也可能出台。
今年以来,借助电视硬件升级和Android、Windows等操作平台,彩电厂商纷纷推出了各自的智能电视,虽然也与广电总局认可的互联网电视牌照商合作,但是很多智能电视已经可以直接登录互联网。
据了解,为保证内容的可观可控,目前内容运营商正与终端厂商配合制定互联网电视行业标准。按照要求,未来每台互联网电视均会内置一个包含15位数码信息的模块,其中信息包括电视品牌、播控平台为哪家、内容来源为哪家电视台、用户观看的网络内容等。
三网融合专家吴纯勇认为,广电在内容层面的监管范围将会更大更细,互联网管理细则出台应是近期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