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把客户服务放在销售的前端呢?按照惯常的思维方式,如果没有销售工作为我们带来客户,客户服务的对象从何而来?因此客户服务不可能成为销售的前端。
我们来分析一种现象。当我们在某专卖店购买某产品后,认为价廉物美、服务到位,我们会再次光顾,或者向需要这种产品的亲朋好友介绍,分享愉快的购物经验,从而促使亲朋好友光顾这个专卖店。我们发现,这个专卖店除了第一次对我们的销售是通过主动的销售行为实现的,其后则都是由客户自己完成的。如果能够通过客户服务促成客户的这种行为,是不是就把客户服务放到销售的前端了呢?在极端的情况下,只需要通过主动的销售行为带来第一个客户,然后就可以通过客户服务将全部销售工作交给这个客户去做,是不是客户服务与销售工作又合而为一了呢?如果能实现这一目标,那么客户服务所能焕发出的能量将远远大于主动销售,因为客户可以无限地增加,而销售员则不可能。
促成客户的再次购买及主动推广行为,这就是对客户资源进行深度发掘的目标,是比培养客户忠诚度更为艰巨也更有意义的工作。
要达成这一目标,需要利用人性的趋利特性。
客户购买产品享受服务后的推广行为往往是自发的行为,也是不稳定的行为。他可以因为今天心情愉快而向朋友推介,也可以因为心情郁闷而不推介。他没有推广的积极性,因为他不能从中获得收益。在产品推广的各个环节,不论是经销商还是零售商,广告商或是推销员,都从推广行为中获得回报,为什么客户的推广行为就不能获得回报呢?我们往往把客户的口碑宣传视为天经地义,而忽略了付出努力就应该获取回报才符合商业原则。如果能够通过利益刺激激发客户的积极性,是不是就使客户推广行为变得比较稳定呢?
给客户的经济刺激从何而来?在主动销售行为中,企业需要付出广告费、销售员工资及提成,以及其他费用。在客户推广过程中,这些费用就省下来了,这就是给客户经济刺激的来源。假定一件产品价格是1000元,销售员提成10%为100元,则至少可提取每件100作为客户奖励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