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我不得不指出的是,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特性—这个特性的根本之处在于,消费者对产品的识别程度,以及消费需求的侧重点与消费者价值构成。不同的行业特性决定了营销的不同地位与作用。如果消费者对产品的识别度(透明度)低、消费者价值构成中的心理成分比较高(标榜性消费),那么营销发挥的功用大,且侧重于4P中的渠道与推广两个环节;反之,营销的作用则相对较小,且主要体现在对产品(含商业模式)的设计与价格设计两个环节。
互联网产品是迄今为止所有的产品类别中,顾客识别度最高的产品类型之一,产品好不好,用户自己知道(原因是这种产品的功能明确、价格门槛低、消费者大量重复使用、口碑传播便利等)。所以,互联网产品很少有做广告的,广告投多了没用。另外,互联网产品由于其功能性强、且主要供个人私密性使用的特点,产品给消费者提供的精神附加值很小,企业没办法从精神层面满足消费者。这两大特性,决定了互联网行业是一个高度朴实、产品优先、技术优先的行业,没有广告,没有定位,没有品牌个性,没有营销大师,注定是马化腾、周鸿祎等人的天下,注定新人辈出,各领风骚三五年。